2019 18?nb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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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18(4): 25-33.
doi:10.13931/j.cnki.bjfuss.2019074
摘要:
在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背景下,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保留乡村地方感与艺术化再创造,是美丽乡村建设和社区营造的重要途径。乡村旅游艺术介入本质上属于“地方再建构”行为。基于段义孚人本主义地理学的相关理论,搭建“再建构环境模型”,对现有乡村旅游艺术介入路径进行分类,继而以北京昌平上苑艺术家村和密云张泉乡居为案例,通过对比研究,构建乡村旅游艺术介入模式。研究以问卷调查法、半结构访谈法和观察法展开。研究结果表明,“乡村艺术化”介入路径是有根基的、稳定的、可持续的,而“艺术乡村化”路径则显现出根基不稳、难以持久的问题。最后,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提炼出具有实践意义的“乡?艺术共振型”乡村旅游艺术介入模型,并从人地关系、居有者意向、相关主体关?个层面,对模型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促进乡村社区的艺术再建构式甦生、/span>
在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背景下,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保留乡村地方感与艺术化再创造,是美丽乡村建设和社区营造的重要途径。乡村旅游艺术介入本质上属于“地方再建构”行为。基于段义孚人本主义地理学的相关理论,搭建“再建构环境模型”,对现有乡村旅游艺术介入路径进行分类,继而以北京昌平上苑艺术家村和密云张泉乡居为案例,通过对比研究,构建乡村旅游艺术介入模式。研究以问卷调查法、半结构访谈法和观察法展开。研究结果表明,“乡村艺术化”介入路径是有根基的、稳定的、可持续的,而“艺术乡村化”路径则显现出根基不稳、难以持久的问题。最后,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提炼出具有实践意义的“乡?艺术共振型”乡村旅游艺术介入模型,并从人地关系、居有者意向、相关主体关?个层面,对模型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促进乡村社区的艺术再建构式甦生、/span>
2019, 18(4): 34-39.
doi:10.13931/j.cnki.bjfuss.2019052
摘要:
农业文化遗产是风景园林学的前沿研究领域,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目前却缺少相关研究。首先,在解读农业文化遗产概念及内涵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农业文化遗产的实践及理论研究现状。然后基于风景园林学学科的视野,从学科研究范畴、乡村景观营建、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文化景观、参与乡村振兴等方面研究了农业文化遗产。最后从风景园林学科对农业文化遗产的探索及利用、遗产保护的引导作用两个方面研究了风景园林学科对接农业文化遗产的具体途径和方式。对风景园林学科在农业文化遗产领域的探索和拓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span>
农业文化遗产是风景园林学的前沿研究领域,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目前却缺少相关研究。首先,在解读农业文化遗产概念及内涵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农业文化遗产的实践及理论研究现状。然后基于风景园林学学科的视野,从学科研究范畴、乡村景观营建、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文化景观、参与乡村振兴等方面研究了农业文化遗产。最后从风景园林学科对农业文化遗产的探索及利用、遗产保护的引导作用两个方面研究了风景园林学科对接农业文化遗产的具体途径和方式。对风景园林学科在农业文化遗产领域的探索和拓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span>
摘要:
土地经营权产生的原因在于家庭承包经营权流转受限,其目的在于打破农村土地流转限制,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助力现代农业的发展。土地经营权作为“三权分置”政策中的重要一环,已被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了物权功能。林地作为农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在自身独有的特性。林地经营权在适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时,应当将集体统管山和自留山流转也包含在内,即集体统管山使用权和自留山使用权也可以通过流转创设出林地经营权。同时,要妥善处理承包经营权和林地经营权在融资担保上的冲突。不包含林木所有权的林地经营权进行抵押时,未来的抵押权人须评估抵押权变现的风险。在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关系上,一般而言,林木所有权依赖于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的转让要与林地经营权的转让同时进行。但林地经营权也可以脱离林木所有权单独存在。对于较少依赖林地或者单株价值较高的林木,应当承认其独立的林木所有权,并进一步规范属于不同主体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行使、/span>
土地经营权产生的原因在于家庭承包经营权流转受限,其目的在于打破农村土地流转限制,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助力现代农业的发展。土地经营权作为“三权分置”政策中的重要一环,已被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了物权功能。林地作为农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在自身独有的特性。林地经营权在适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时,应当将集体统管山和自留山流转也包含在内,即集体统管山使用权和自留山使用权也可以通过流转创设出林地经营权。同时,要妥善处理承包经营权和林地经营权在融资担保上的冲突。不包含林木所有权的林地经营权进行抵押时,未来的抵押权人须评估抵押权变现的风险。在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关系上,一般而言,林木所有权依赖于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的转让要与林地经营权的转让同时进行。但林地经营权也可以脱离林木所有权单独存在。对于较少依赖林地或者单株价值较高的林木,应当承认其独立的林木所有权,并进一步规范属于不同主体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行使、/span>
2019, 18(4): 47-53.
doi:10.13931/j.cnki.bjfuss.2018179
摘要:
采用选择实验法分析了辽宁?0个样本县?78户农户对不同林权转出方案的偏好及接受价格。结果显示:转出林地价格、林业经营支持政策项数、城乡社保统筹程度、外出务工机会可能性、进城落户难易程度、资源利用政策封闭程度对农户林权转出偏好影响显著,其中林地转出价格、林业经营支持政策项数、城乡社保统筹程度、外出务工机会可能性的影响为正,进城落户难易程度、资源利用政策封闭程度的影响为负;家庭林地面积、林业补贴金额和家庭总收入显著影响农户对林权转出的偏好,家庭林地面积对农户转出林权意愿的影响为负,林业补贴金额和家庭总收入的影响为正。为促进农户转出林权,一方面要完善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吸引其进行林权流转,另一方面还要统筹城乡福利水平,保障农户的基本生存福利、/span>
采用选择实验法分析了辽宁?0个样本县?78户农户对不同林权转出方案的偏好及接受价格。结果显示:转出林地价格、林业经营支持政策项数、城乡社保统筹程度、外出务工机会可能性、进城落户难易程度、资源利用政策封闭程度对农户林权转出偏好影响显著,其中林地转出价格、林业经营支持政策项数、城乡社保统筹程度、外出务工机会可能性的影响为正,进城落户难易程度、资源利用政策封闭程度的影响为负;家庭林地面积、林业补贴金额和家庭总收入显著影响农户对林权转出的偏好,家庭林地面积对农户转出林权意愿的影响为负,林业补贴金额和家庭总收入的影响为正。为促进农户转出林权,一方面要完善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吸引其进行林权流转,另一方面还要统筹城乡福利水平,保障农户的基本生存福利、/span>
2019, 18(4): 54-61.
doi:10.13931/j.cnki.bjfuss.2018172
摘要: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森林资源分布不均衡,林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差异也很大,只有依托各国实际情况,才能实现区域内林产品贸易的优势互补。因此,客观地分析“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林产品生产、贸易现状和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依托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数据库,从林产品生产要素、需求条件、市场竞争、森林资源管理模式、林业高等教育等方面出发进行林产品国际竞争力指标的选取。为了避免指标数量过多,防止信息重复,将相关性较强的指标予以剔除。在此基础上,比较全面、系统地构建了林产品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选取了“一带一路”沿?7个林产品贸易额居前或与中国林产品贸易往来较多的国家作为研究对象,采用理想解法、秩和比法相结合的方法来探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林产品竞争力问题、/span>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森林资源分布不均衡,林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差异也很大,只有依托各国实际情况,才能实现区域内林产品贸易的优势互补。因此,客观地分析“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林产品生产、贸易现状和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依托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数据库,从林产品生产要素、需求条件、市场竞争、森林资源管理模式、林业高等教育等方面出发进行林产品国际竞争力指标的选取。为了避免指标数量过多,防止信息重复,将相关性较强的指标予以剔除。在此基础上,比较全面、系统地构建了林产品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选取了“一带一路”沿?7个林产品贸易额居前或与中国林产品贸易往来较多的国家作为研究对象,采用理想解法、秩和比法相结合的方法来探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林产品竞争力问题、/span>
摘要: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中国木质林产品的重要进口市场。从口岸效率、海关环境、规制环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方面选取指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构建贸易便利化水平测算指标体系,运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对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原木、锯材、木浆、纸和纸板的贸易潜力进行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从沿线国家进口锯材、原木、纸和纸板贸易潜力较大;纸和纸板进口潜力较大的国家有印度、沙特阿拉伯、土耳其等,木浆进口潜力较大的国家有奥地利、波兰、斯洛伐克等,锯材进口潜力较大的国家有奥地利、波兰、罗马尼亚等,原木进口潜力较大的国家有波兰、罗马尼亚、斯洛伐克等;不同木质林产品进口贸易潜力的影响因素具有差异性。总体上来看,产品互补性、是否属于亚太经合组织、是否属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实现木质林产品进口贸易潜力的影响较大、/span>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中国木质林产品的重要进口市场。从口岸效率、海关环境、规制环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方面选取指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构建贸易便利化水平测算指标体系,运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对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原木、锯材、木浆、纸和纸板的贸易潜力进行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从沿线国家进口锯材、原木、纸和纸板贸易潜力较大;纸和纸板进口潜力较大的国家有印度、沙特阿拉伯、土耳其等,木浆进口潜力较大的国家有奥地利、波兰、斯洛伐克等,锯材进口潜力较大的国家有奥地利、波兰、罗马尼亚等,原木进口潜力较大的国家有波兰、罗马尼亚、斯洛伐克等;不同木质林产品进口贸易潜力的影响因素具有差异性。总体上来看,产品互补性、是否属于亚太经合组织、是否属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实现木质林产品进口贸易潜力的影响较大、/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