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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副院长的职责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日期:2005-11-23 浏览次数:

1、教学科研副院长是院行政领导班子的负责人之一,负责学院的教学和科研管理工作。

2、与院领导班子共同带领全院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成学校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

3、负责计划、落实、督促、检查学院各项教学和科研工作。

4、及时向院领导班子汇报教学科研情况。

5、及时向教职工传达或通报上级有关精神,并组织实施。

6、负责召集系部主任和教研室主任会,研究教学、科研工作。

7、负责学院专业建设,协助院长做好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

8、协助院长制订学院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具体负责实施、落实、督促和检查有关教学、科研方面的内容。

9、协助院长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10、协助党团总支做好教师和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教书育人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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