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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副院长的职责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日期:2005-11-23 浏览次数:

1、行政副院长是院行政领导班子的负责人之一,主持本单位行政工作。全面负责本单位行政管理工作。

2、与院领导班子共同带领全院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成学校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

3、负责管理本院国有资产。对院内的教学设备、用品进行监督管理。

4、根据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依法合理使用本院经费和资金。勤俭办学,提高办学效益。

5、严格执行院内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负责协调院各项行政工作和各个教研室的日常行政事务。

6、主持院办公室、资料室、电教的行政领导工作。

7、主管各类培训的行政管理。

8、完成学校、院长和院务会议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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