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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主任职责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日期:2005-11-23 浏览次数:

1、系、部主任对系、部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按照系、部的职责实行全面领导,督促、检查、落实系、部各项工作的完成。

2、系、部主任对院长和系、部全体成员负责,经常汇报、反映系、部的情况。及时传达或通报上级的有关精神,并组织实施。

3、负责召集系、部的各种会议,研究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4、负责系、部教学任务的落实,系、部日常教学管理、检查、督促,期末教学结束时的各项工作。

5、做好系、部教师的政治思想工作。

6、负责建立系、部的教学、科研资料和文书档案,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保管。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撰写工作总结报告。

7、组织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的试讲。

8、负责系、部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核实工作。

9、带领系、部成员分工协作、团结互助,把系、部建设成为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集体。

10、协调系、部内各个教研室之间的各项工作。

11、与本系、部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会保持密切的联系,取得党支部的配合与支持,重大问题和党支部协商研究决定。

12、完成院系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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