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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主任职责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日期:2005-11-23 浏览次数:

1、教研室主任对教研室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按照教研室的职责实行全面领导, 督促、检查、落实教研室的各项工作。

2、教研室主任对系、部主任和教研室全体成员负责,经常汇报、反映教研室的情况。及时传达或通报上级的有关精神,并组织实施。

3、负责召集教研室的各种会议,研究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4、负责教研室教学任务的落实、日常教学管理、检查、督促,期末教学结束时的各项工作。

5、做好教研室教师的政治思想工作,负责教研室人员的考核,撰写考核评语。

6、负责建立教研室的教学、科研资料和文书档案,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保管。

7、组织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的试讲。

8、组织落实对新教师的培养提高。

9、负责教研室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核实工作。

10、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撰写工作总结报告。

11、带领教研室成员分工协作、团结互助,把教研室建设成为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集体。

12、完成院系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13、教研室主任协助系、部主任做好系、部各项工作,系、部主任不在时对教研室全面负责。

14、与系、部党支部保持密切的联系;重大问题和党支部协商研究解决。

15、负责教研室某些项目的经费开支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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