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档案馆职责范围
(一)贯彻实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全校档案工作;
(二)拟订并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履行依法治档职责;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全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七)开展全校档案工作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积极创造条件,适时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十)承办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档案馆馆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条例等。
(二)根据上级机关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指示,拟定和修改本馆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
(三)负责制订本馆的工作计划、规划,进行本馆工作总结。
(四)负责本馆的全面管理,对本馆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工,组织安排好本馆所管各类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统计、鉴定、利用、开放等业务。随时掌握情况,按计划完成任务。
(五)积极组织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开展编研工作,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六)认真组织本馆人员指导、监督、检查各立卷部门的移交归档工作,协助兼职档案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整理归档工作。
(七)负责组织对全校的专兼职档案人员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八)负责与各职能机关和业务部门取得密切联系,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共同组织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保证档案工作顺利进行。
三 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条例等。
(二)根据有关档案工作的制度、规定,认真做好分管的工作,对分管的档案认真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助兼职档案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三)对接收入库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号、登记和建帐,编制检索工具,做到帐物相符,排列整齐,便于保管和利用。
(四)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档案史料汇编,开展各种形式的编研工作,积极做好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五)积极主动、热情的为学校各项工作、各类人员提供利用档案,做好档案的借阅工作。
(六)认真做好档案保管工作,对库房要做到“八防”(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防鼠、防虫、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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