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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及教代会职责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日期:2005-11-23 浏览次数:

院工会及教代会是院教师、职工群众的代表者,是院民主管理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在校工会和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1、按照工会教代会的章程,结合本院的实际,定期召开院工会和教代会代表大会,贯彻执行院工会和教代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维护会员行使民主办院和当家做主的权利。

2、认真组织会员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对会员和教职工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民主、法制、纪律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会员的思想状况,并根据他们的工作情况、劳动态度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各工作。

3、结合院的中心工作,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积极组织和做好评选先进的工作。加强会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建设。

4、是院务公开的参与者和执行监督者。

5、关心群众生活,做好会员和教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并协助院领导搞好集体福利工作。

6、组织本院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负责组织本院代表队参加学校的各项文体活动。

7、办好本院的教职工活动之家。

8、搞好本院工会的组织建设,组织好工会小组的活动,增强会员的主人翁责任感。

9、负责本院的计划生育工作。

10、完成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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