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违规使用教室的通报(3)
[发布日期:2012-09-27 点击数:

近日,工学院学生组织所借教室申请单填写用途与其实际用途不符,借用教室所进行的活动具有商业性质,对教学楼的教学学习氛围造成了严重的干扰,破坏了教室的管理使用规定,情节恶劣。与其具体负责人联系后,教务处对其进行了教导,并对工学院处以本学期不予以借用教室的处理决定。

教室是课堂教学的基本场所,是学生上课和自习的地点,希望今后各学院能严格遵守借用教室管理规定(具体规定详见教务处网站http://jwc.bjfu.edu.cn/gzzd/83424.html),共同维护教学楼环境,保障同学们的学习环境。

教务处

201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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