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室使用的补充规定
[发布日期:2012-09-13 点击数:

近日有教师和学生反映,于17:40-18:50时段用于学生活动的教室,因为与班级公益劳动时间冲突,耽误教室卫生打扫工作,对晚上及次日课堂的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为教师和同学们创造干净整洁的上课环境,现对学生活动借用教室做出补充规定:

17:40-18:50时段借用教室的学生社团,若影响公益劳动的进度,自行负责所借教室的卫生工作,由一教物业验收合格方可离开教室。若不遵守物业管理,未保持教室整洁,将停止该组织本学期借用教学楼的资格。

教务处

2012.9.1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