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农业部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一五”规划教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2-25 点击数:

各有关高等农林水产院校教务处:

为了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农林院校教材建设,培养优秀的农业科研、教学和推广人才,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受农业部指示,中国农业出版社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订农业部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一五”教材规划。农业部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一五”规划教材将通过分批立项、滚动建设的方式出版符合教学改革的高质量的教材,最大限度满足教学需求,促进学科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第二批拟出版的“十一五”规划教材选题目录已经由有关专家论证确定(详见附件一),现在全国范围内申报,请你们组织有关院系老师做好申报工作。

现就农业部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一五”规划教材(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教材)申报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十一五”规划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经有关专家评审从申报材料中产生。编写组成员由主编从编写人员申报材料中择优挑选,报中国农业出版社审核,农业部备案。

(二)“十一五”规划教材要求编写成“精品教材”。编写时要注意体现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

发展创造条件。

(三)“十一五”规划教材主编申报条件:

1、目前正在第一线从事该课程教学工作,并且职称为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新兴交叉学科、公共基础课可放宽为副教授);

2、年龄在3555岁之间,个别优秀人才可放宽到60岁;

3、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较高的科研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外语阅读能力。

(四)参加编写人员申报条件:

1、目前正在第一线从事该课程教学工作,并且职称为副教授以上者(含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

2、年龄在3555岁之间;

3、文字表达能力强,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一定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外语阅读能力。

(五)申报主编者请提供详细的编写大纲及编写计划。

(六)承担编写“十一五”规划教材任务的各校教务处应积极支持“十一五”规划教材的编审工作,提供必要的编写条件,并在编审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同时做好本校农业部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一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及时把握进度,确保教材建设任务的高质量完成。

(七)附件一中没有列入但教学急需和有特色的课程教材选题也可同时申报。

请各高等农林院校对“十一五”规划教材编写申报工作严格审核,并于2008120日之前,将农业部全国高等农业院校“十一五”规划教材编写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寄至中国农业出版社教材出版中心。

联系人:朱雷毛志强

话:010-6419490864194979传真:010-6500592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中国农业出版社教材出版中心

邮政编码:100026

附件一:农业部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一五”规划教材选题目录(第二批)

附件二:农业部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一五”规划教材编写申报表
此通知可通过中国农业出版社网站www.ccap.com.cn和全国农业教育教材网www.nongyejiaocai.com下载。

中国农业出版社

OO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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