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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级职员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0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教人〔201112号)《江南的注册网址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办法》(北林党发〔201756号》)《直属高等学校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备案工作规程》(教人司〔202029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开展四级职员岗位聘任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聘任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

坚持职务职级相结合;

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任;

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优先考虑长期专职从事学校党政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

二、聘任条件

拟聘人选应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在职在岗工作,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原则上应具有担任学校正处级领导职务12年以上的经历。

3.应为学校在职人员,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已评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二级岗位的,原则上不同时聘任为三级、四级职员;已聘任为三级、四级职员的,原则上不同时评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二级岗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数量

本次聘任四级职员岗位数量合计不超过3个。

四、聘任程序

1.制定方案。研究制定四级职员岗位聘任工作方案,经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启动四级职员岗位聘任工作。

2.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四级职员晋级评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须由所在党支部和所在院(系)级党组织签署意见。

3.资格审核。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资格审核小组,严格按照聘任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4.推荐考察。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一定范围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四级职员岗位推荐建议人选,对人选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征求纪检监察、党委教师工作部门意见等。

5.研究决定。召开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对四级职员岗位推荐建议人选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6.公示备案。拟聘任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人事司备案审核。

7.正式聘任。教育部人事司备案同意后,学校发文聘任。所聘任职员岗位任职时间及待遇,自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之日起算。聘任为四级职员岗位的人员自聘任之日起,原职务自然免去。

五、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请人员填写《申请表》,电子版于35日(周日)前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dwzzbgb@bjfu.edu.cn,纸质版于36日(周一)中午12:00前交至行政楼325

附件:江南的注册网址四级职员岗位聘任申请表

中共江南的注册网址委员会组织部

202333


附件:江南的注册网址四级职员岗位聘任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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