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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的注册网址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学生会章程

2020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要求,加强我院学生会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明确各部门责任,高效、合理地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此进行学生会改革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和校学生会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本会由学院团委辅导员担任秘书长,负责指导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与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中去。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畅通学校学院和学生之间的沟通渠道,倾听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困难,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检查监督学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的情况,维护学生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提倡良好的学风、宿风。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提升同学们的主人翁意识。

(四)关心同学的学习生活,组织开展学术讨论、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

(五)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经常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交流学习及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二章 运行机制

第五条实行“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院学生会工作由主席团整体共同负责。学生会各工作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牵头开展工作。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3人,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

第八条学生会下设学习部、体育部、外联部、学习部、文艺部、宣传部、权益部6个职能部门,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12人,部门总成员原则上不超过4人,学生会总人数不超过30人。

第九条学生会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学生会主办大型活动或开展重大工作,可根据需要以开放式、项目制的方式向广大同学招募志愿者,成立临时专项工作小组,因事用人,事完人散。工作中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培养志愿者队伍,做好激励保障。


第四章 部门职能

主席团:

(一)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在校、院团委和校学生会的指导下,积极与各班级、各部门联系,参与学院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维护学生权益;

(二)负责召集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

(三)负责学生会内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四)按时做出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负责督促检查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做好学生会工作总结,及时把有关情况向学院团委汇报;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及工作任务布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学习部:

(一)统筹策划辩论赛、传统文化大赛、单词打卡等知识技能型活动,推动学生开阔视野、增加知识储备、提升个人能力等;

(二)统筹策划期末经验交流会、优秀毕业生专访等经验分享型活动,帮助学生适应在校生活、提早规划未来发展方向。


体育部:

(一)组织承办学院的“和谐杯”全民健身赛,促进师生关系、师生交流,加强班级、学院凝聚力;

(二)负责对接校方篮球赛、足球赛、排球赛、羽毛球赛等各类型体育赛事,协助各球队训练以及赛事指导;

(三)组织学院师生参与学校春季运动会、秋季运动会、健康“一二九”长跑等大型体育盛会,组织开展运动会开幕式入场、开场表演等训练,展现我院学生风采。


权益部:

(一)收集整理学生反应的权益问题并集中反馈,切实保护学生权益,定期制作工作简报;

(二)负责学院各项活动的物资采买、报账,确保后勤物资的供应。


外联部:

(一)承担学生会对外交流联络的工作,与师生、学校、以及社会各方建立联系,增进合作关系;

(二)为学院学生会、各类比赛活动寻求赞助商、筹集资金等;

(三)负责邀请专家开展学术讲座,组织开展Young学堂系列活动,丰富学生的专业知识、了解前沿科研动态。


文艺部:

(一)组织筹办元旦晚会、主持人大赛、十佳歌手大赛等文娱型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搭建个人风采展示的平台;

(二)响应学校“五月的花海”合唱比赛、学校十佳歌手大赛等比赛,展现学院风采,增加学生凝聚力。


宣传部:

(一)负责学院活动及各项大会事宜的拍摄等宣传记录事宜,定格学院风采、师生魅力,担负起对外交流窗口的重任;

(二)承担专访等事宜的拍摄、视频剪辑等工作,制作、整理宣传视频材料等。


第五章 遴选条件及程序

第十条参加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的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生会干部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具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关系的能力。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积极乐观,健康向上,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及工作部门负责人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委同意,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由每年秋季学期初招新,由主席团及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招生具体事宜。

第十二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学代会代表须覆盖全院所有班级,并以班级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各班级代表名额根据各班学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大会选举结果须向大会公告,并经学院党委批准,报校级学生会备案。


第六章 管理规章及制度

第十三条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学生会定期召开主席团和部门负责人例会,汇报和交流各部门工作,由学生会执行主席主持,每周召开一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部门会议,由部门负责人主持。

第十四条建立工作检查、述职评议制度。建立学生会骨干评议会,由学生代表、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团委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每学期末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须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通过与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挂钩,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

第十五条建立民意调查制度,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中大型活动结束及学期末由权益部负责进行民意调查,收集反馈学生对学生会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并作书面总结。

第十六条严格从严治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学生会工作人员如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或受到学生举报,学院团委调查核实属实的,将按规定和程序予以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实行活动申请制度。各部门在举办活动前须向学院团委提交活动申请书及策划案。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内容、目的及意义等。申请一旦通过须按申请书内容严格执行。



江南的注册网址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团委

二〇二〇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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