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基金委《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现将学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事宜安排通知如下,具体事宜如下:
一、基本事项
1.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在基金委网站另行公布,请随时关注。
2.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于1月15日后登录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和申请指南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系统登录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3.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ISIS系统提交学校截止时间:3月10日。各位老师应在截止日前在ISIS系统上提交本单位的申请书。
4.申请人条件、限项规定等详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指南》电子版请见基金委网站“项目指南”一栏。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认真阅读《申请指南》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相关管理办法。
2.申请人严格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要求和最新版模板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户,已有账号忘记密码的请在系统自行找回。
3.有合作单位参与涉及外拨协作费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并必须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拨款单位、拨款金额及经费使用情况。
4.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中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申请人应按照指南中不同类型项目平均资助强度,认真列支预算。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基金委后期核定。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按照《指南》和撰写要求逐项进行形式审查,并签订《申请人在本单位承诺书》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见附件1和附件2),无误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6.申请人于3月5日前统一提交《申请人在本单位承诺书》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并按照项目指南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进行申请人资格审核及申请书真实性审查。
三、时间安排
为保障申请工作有序进行,请严格遵循以下时间节点:
1月15日,提前做好选题辅导、文本初稿撰写等准备工作;
1月15日-3月1日,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
3月2日,学校组织形式审查集中辅导;
3月5日,ISIS系统申报功能关闭;
3月5日- 8日,学校组织各单位集中审查,反馈问题;
3月9日-10日,项目修改;
3月11日-14日,学校终审;
3月15日,申请书提交基金委。
科技处联系人:赵明荻 李耀明,电话:8347 7088
学院联系人: 邵苏,电话:6724
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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