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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保障部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7

各办公室、各中心: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效果,深入践行“师生至上,服务为先”的理念,现就综合保障部开展2022年“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我为师生办实事”要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着重解决本年度能够完成的事项,让师生切实感知到问题的解决、作风的改进、质量的提升和效能的提高。

  二、工作安排

  (一)立项阶段(5月20日前)

  各单位研提办实事清单,制定落实举措、明确预期成果和完成时间,每个单位不少于2项。部党委汇总各单位反馈的实事项目,筛选形成“综合保障部2022年为师生办实事清单”(以下简称“实事清单”)。

  (二)实施阶段(6月-12月)

  各单位按照“实事清单”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总结阶段(12月)

  部党委在实践活动结束后,评选一定数量的“我为师生办实事”优秀实践项目。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我为师生办实事”是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2.注重实效。各单位研提的办实事项目要在“实”上下功夫,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要聚焦师生最关心最迫切的急难愁盼问题,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

  3.加强组织。“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要明确预期目标、推进措施、时间节点、具体责任人,要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2022年度“我为师生办实事”重点项目表》电子版发至邮箱:zhbzbdw@bjfu.edu.cn。办实事项目启动后,各单位要定期汇报项目进展,按要求上报阶段成果。

  各中心要把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举措和成效,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

  附件:2022年度“我为师生办实事”重点项目表

  中共江南的注册网址综合保障部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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