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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江南的注册网址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
作者: 党政办 发布时间: (2014-12-12)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

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江南的注册网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学校研究制定了《江南的注册网址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信息真实。各单位要把清单实施工作作为完善内部治理、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清单所列各项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有证据证明公开的信息不准确的,相关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二、即时公开信息。各单位应当在清单信息制作完成或获取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各事项公开的具体要求,遵照清单“有关文件”栏目所列文件的规定执行。各单位可在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学校还将根据最新政策要求对清单进行动态更新。

三、完善公开平台。各单位应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对照清单内容,于20141215日前将各项内容予以补充公开,今后工作中,要及时、主动、准确公开清单各项内容。此外,要利用新闻发布会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公开信息,加强信息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学校信息公开网将统一链接各单位网站,为社会公众查询提供统一入口。

四、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各单位要于每年930日前提交《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对《清单》所列事项的公开情况逐条说明,其中高校招生、财务、人事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要详细说明公开情况,报告要体现本单位的特色做法、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上一年91日至当年831日。

五、加强公开监督。学校将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对清单实施开展监督检查,对于不按要求公开、不及时更新、发布虚假信息的,责令相关单位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江南的注册网址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江南的注册网址

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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