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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2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9-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我校2022年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全免政策以及享受村官政策的毕业生除外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4.毕业时自愿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5.符合补报申请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以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提出补报申请。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

二、资助标准

2022年起,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申请补报的毕业生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标准予以资助。

三、资金审核

根据22号文规定,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核后的第2年开始,在确认其在职在岗情况后,按照资助资金总额33%、33%、34%的比例分3年获得资助。申请补报的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核后的第2年开始,在确认其在职在岗情况后,根据已毕业年限及在岗年限对应资助资金总额的比例获得资助。

学院对受理并通过资格审核且在3年补偿代偿周期的毕业生在职在岗情况进行确认。

四、申请材料提交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按照要求于20229月2317:00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2)和《2022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附件3)电子版发至学工部邮箱:blxszzglzx@163.com,研究生发送至研工部邮箱ygbjzgy@163.com,并提交纸质版《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就业协议复印件(其中申请表中院系审查意见财务部门审查意见需盖章签字后再提交,财务部门意见请至财务大厅2号窗口办理。)

本科生提交至:师生服务中心323办公室,62336036

研究生提交至:主楼206办公室,62336136

附件:

1.京教财〔2020〕22号文附件4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2.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3.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4.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申请汇总表

江南的注册网址学工部、研工部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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