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北林团委-- 组织机构-- 团务规定--江南的注册网址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
江南的注册网址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8-11-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 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 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坚持入团自愿原则, 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防止突击发展, 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条团的基层组织应当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着力把各方面先进青年吸收进团组织, 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 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第二章 入团引导及申请入团

第四条团组织应当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团组织应当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第六条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应于每年9月开展入团引导工作。有意向入团的青年需向团组织提交入团申请书,并由学院审核、备案。

第七条申请人提交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并填写《入团申请人约谈记录表》。

第三章 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第八条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应采取团员推荐等方式,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 填写《入团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上报学院团委备案。

第九条入团积极分子确定之后,团组织应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他们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团积极分子介绍团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团积极分子端正入团动机;

(三)及时向团支部汇报入团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团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条团组织应当高度重视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形成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入团积极分子须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

第十一条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之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学校将依托团校对全校的入团积极份子开展集中理论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党的理论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另外,团支部也应当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有关活动,入团积极分子需在“志愿北京”平台上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并将此项作为入团的重要考察内容。

第十二条积极分子完成团校学习后,应由学院团委(团总支)统一于每年12月向学校团委上报《入团积极分子名单》。

第四章 确定发展对象

第十三条团支部委员会应在入团积极分子中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并填写《发展对象情况调查表》,上报学院团委进行预审。

第十四条学院团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预审。并将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公示,通知各个团支部委员会,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发展对象要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委会检查合格后, 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十五条申请入团的青年要有本支部的两名团员作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也可以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约请,或由团组织指定。入团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被介绍人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团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团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学习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团支部汇报;

(三)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第五章 接收新团员

第十六条青年入团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所在团支部需要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团的工作事宜。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青年入团的主要程序是:

(一)申请人汇报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和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以及需向团支部说明的问题;

(二)入团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团表明意见;

(三)团支部委员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意见;

(四)与会团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团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团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名以上的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十七条支部大会结束后,团支部应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并上报至学院团委进行审批。

第十八条学院团委对团支部上报的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 并报学校团委。学院团委审批接收新团员必须召开委员会,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审议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入团手续是否完备等。并将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通知报批的团支部。

学院团委审批两名以上青年入团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十九条团支部应通过支部书记或委员谈话的郑重方式及时将学院团委批准入团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团员大会上宣布。对于未被批准入团的青年,团支部也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自己的不足,鼓励其继续努力。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计团龄,并交纳团费。

第二十条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需组织新团员参加入团仪式,并在入团仪式召开前,将召开的时间、地点上报学校团委。

第二十一条新发展的团员需于入团仪式结束后,登入“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进行团员注册。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应将新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共青团江南的注册网址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附件:1.发展团员工作流程图

2.入团仪式规定

3.入团申请人约谈记录表

4.入团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5.入团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

6.发展对象情况调查表

共青团江南的注册网址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相关附件:
  • 江南的注册网址发展团员工作细则.pdf
  • 附件.zip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