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园新媒体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5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持续推动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强化形成新媒体宣传矩阵,校党委拟对2020年度在学校新媒体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平台、个人和作品予以表彰。现将有关评选表彰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经党委宣传部认证备案的全校各单位开办的新媒体平台;校园新媒体平台指导老师和参与平台运营管理的学生骨干;校园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原创作品。

二、奖项设置

(一)媒体平台

  “十佳新媒体平台”

  平台类型主要包括: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哔哩哔哩等微视频平台及其他APP移动客户端等。

(二)个人

  “新媒体工作优秀指导老师”

  “新媒体工作优秀学生骨干”

(三)作品

  1. “战‘疫’”主题优秀新媒体原创作品

  2. “脱贫攻坚”主题优秀新媒体原创作品

  3. 校庆相关主题优秀新媒体原创作品

  4. “年度十佳新媒体原创作品”(从所有申报作品中评选产生)

三、参评要求

(一)“十佳新媒体平台”

  1. 在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持续运营1年以上。

  2. 具有较为稳定的运营团队、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

  3. 积极参与学校官方媒体及新媒体联盟工作,在学校同类型平台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新媒体工作优秀指导老师”和“新媒体工作优秀学生骨干”

  1. 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校爱岗,具有高尚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

  2. 在校师生员工,具有1年以上指导或运营新媒体平台经验。

  3. 个人或个人带领团队创作或指导创作的新媒体平台在内容采编、作品创新、平台运营、推动媒体融合等方面具有鲜明特点和较好成效。

(三)优秀新媒体原创作品

  1. 作品须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于各新媒体平台发布。

  2. 类型不限,包括新闻、漫画、摄影、图文报道、微视频、微广播等。

  3. 作品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具有创新性、思想性和文化传播价值。首发平台阅读量、转发量或点赞量较高。被中央、省级及主流社会媒体转载报道的,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分为申报阶段、初评阶段、专家评审等3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

  1. 申报阶段:2020年12月5日—12月11日。

  2. 初评阶段:党委宣传部审核申请材料,进行初评。个别奖项设置网上投票环节。

  3. 专家评审:党委宣传部牵头邀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表彰结果。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绿色新闻网等平台公布,并在有关会议上进行表彰。

五、申报要求

  填写《优秀新媒体平台申报表》《新媒体工作优秀指导老师和新媒体工作优秀学生骨干申报表》《优秀新媒体原创作品申报表》(详见附件1—3),于2020年12月11日前,由主管单位统一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eilinguanwei@163.com,纸质版交至综合楼323)。

  联系人:张薇 高霞

  联系电话:62336004

  江南的注册网址党委宣传部

  2020年12月5日

附件1 优秀新媒体平台申报表.docx
附件2 新媒体工作优秀指导老师和新媒体工作优秀学生骨干申报表.docx
附件3 优秀新媒体原创作品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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