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的注册网址标语宣传品和公共空间艺术品设置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12-03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的标语宣传品,系在校园公共区域内设置的横幅、条幅、海报、旗帜、宣传板、易拉宝、大型展板、地签、充气式装置及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苹果版本墙等。本规定所指的公共空间艺术品(以下简称“艺术品”),系在校园道路、广场、草坪、楼宇外墙、室内大厅等公共空间或公共场所临时设置或短期展示的具有一定文化价值属性的雕塑、浮雕、壁画、塑像、模型等艺术品。

  第二条在校园设置标语宣传品和艺术品,必须经过审批同意后方可设置,主要包括:

  1. 用于宣传贯彻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法规和为国家重大活动、重要节日营造氛围的;

  2. 用于营造学校或学院重大活动氛围的;

  3. 用于宣传学校相关政策的;

  4. 用于教学、科研、学术、学生等与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密切相关活动的;

  5. 其他需设置的。

  第三条党委宣传部为统筹管理部门,负责内容审核和监督;总务处负责对设置场地的审批和监督;党委保卫部(处)负责对设置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审批把关和巡查。

  第四条申请设置标语宣传品或艺术品,须提前3天以上提出申请,在线审批。手机端或电脑端通过江南的注册网址微服务公众号“我要办事”中“江南的注册网址标语宣传品和公共空间艺术品设置申请”项,写明内容、形式、尺寸规格及设置时间、地点等内容,由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党委宣传部、总务处、党委保卫部分别审批。

  第五条标语宣传品和艺术品设置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设置单位必须保证标语宣传品和艺术品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符合学校整体形象,不得有商业广告内容。

  第六条设置单位必须确保相关设施的安全、牢固。海报需张贴在校内各宣传栏、公告栏内;室外设置的展板、充气式装置、艺术品等应在充分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设置于开阔场地;室内设置的标语宣传品或艺术品须按照场地管理单位划定的区域安装布置。

  第七条标语宣传品或艺术品设置不得影响校园面貌和环境卫生,不得影响交通、照明、电力、通信等公用设施的使用安全。

  第八条申请单位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地点、内容和期限进行设置。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批准要求设置的,学校将责令设置单位立即整改并自行清除,拒不执行的,将予以强制清除。由此产生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第九条除上级单位要求或学校重大活动需要外,银杏大道、学研中心、主楼和综合楼前不允许设置标语宣传品或艺术品。原则上不得在校园行道树或建筑物上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宣传品或艺术品。

  第十条除学校特殊安排或要求外,标语宣传品或艺术品的设置期限为活动开始前一周到活动结束后三天。设置时限期满后,设置单位应及时撤除相关宣传品或艺术品设施,并做好环境清理恢复工作。

  第十一条校外单位在校园内设置标语宣传品或艺术品,必须由校内联系单位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南的注册网址标语宣传品和公共空间艺术品设置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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