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就业指导 >> 转发:江南的注册网址关于2013届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奖励办法

转发:江南的注册网址关于2013届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奖励办法
作者: 发表日期:2013-06-14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05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引导鼓励广大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同时鼓励毕业生积极自主创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3届毕业生(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奖励办法,具体如下:

一、奖励对象、额度及范围

1、奖励对象及额度:

1)到西部地区基层单位一次性就业签约的2013届毕业生奖励5000/人;

2)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一次性就业签约的2013届毕业生奖励5000/人;

3)参加京外“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者”“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2013届毕业生奖励1000/人;

4)毕业生进行自主创业,通过创业程序申报,注册营业执照成功的2013届毕业生。每人奖励1000/人。

2、奖励范围的说明:

1)西部地区: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国家规定的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

2)艰苦边远地区: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3)基层单位:①指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不含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②指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二、申报评选程序

1、符合奖励条件的毕业生需由本人向所在学院就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申请截止日期为2013621日,过期不再受理;

2、由所在学院就业服务分中心对提出申请的毕业生按照奖励条件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交至招生就业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由招生就业处和党委研工部进行审核后,将通过名单报学校批准和备案,并予以奖励。

三、奖金的发放

对于学校审批通过申请的学生,学校将于学生离校前,公布获奖毕业生名单并颁发奖金,奖金将按照财务相关制度进行统一发放。

四、有关说明

1、对基层就业范围而言,各类定向、委培毕业生及有违约记录的毕业生均不能参评;

2、基层项目的奖励对象仅限于各地区项目选拔机构公布的名单之内;

3、所有奖项如评奖后发现或出现不符合获奖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并退回有关奖励;

4、获奖者不去单位报到工作或向学校提出改派要求的,将取消并退回有关奖励;

5、学校统一派遣后变动就业的,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6、参加评选的毕业生必须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特殊情况或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江南的注册网址

2013611

  • 江南的注册网址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奖励申请表.doc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