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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的注册网址2011年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报名通知
作者: 发表日期:2011-05-26 浏览次数:

走!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我们的地方去!

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代偿)

高校毕业生(含应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西部地区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中部地区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

艰苦边远地区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基层单位指: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不含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含县城中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含县城医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通讯、金融、烟酒等行业不属于代偿申请范围)。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代偿金额:可以申请代偿读书期间已经缴纳的全部学费(不代偿住宿费等其它收费)也可以申请代偿所有的国家助学贷款(含学费贷款、住宿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申请代偿学费的最高金额为24000元。申请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金额为24000+所有利息。

代偿政策咨询:可以找你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咨询,也可以直接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生工作部或就业服务中心咨询。

代偿申请表领取地点:江南的注册网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配楼101室),同学也可在附件中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后交回东配楼101室。

报名截止时间:2011620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含应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补偿(代偿)金额:可以申请代偿读书期间已经缴纳的全部学费(不代偿住宿费等其它收费)也可以申请代偿所有的国家助学贷款(含学费贷款、住宿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申请代偿学费的最高金额为24000元。申请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金额为24000元(含本息)。

补偿(代偿)政策咨询:可以找你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咨询,也可以直接去武装部办公室(东配楼102室)、研究生工作部或就业服务中心咨询。

补偿(代偿)实行网络报名:http://zbbm.chsi.com.cn(公网)http://zbbm.chsi.cn(教育网)

报名截止时间:2011620

知情承诺书.doc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提交材料说明.doc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doc

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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