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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姜玉丹 发表日期:2011-05-05 浏览次数:

为激励在读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发奋图强,外语学院94届校友岳风华特捐资设立“风华奖学金”。为加强对奖学金及获奖学生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宗旨

鼓励有品德、有能力、有志向的在校大学生,为其提供奖学金,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对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用的人才。

二、申请条件

本奖学金为年度评选,外语学院在读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本奖学金项目:

1、有品德:诚实、善良、乐于助人,能无私奉献。

2、有能力:上一学年至少两门课程排名同级同专业第一,或总排名列年级前五名;担任至少一项学生干部职务,或有社会实践经历(包括担任志愿者、兼职,等等);上一学年在校级或市级各种比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3、有志向:有积极、明确的人生发展规划,有志于成为对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用的人才。

本奖学金自2011年秋季开始实行,实行年度再申请制度,即曾获得本奖学金的学生,如本学年符合获奖条件并希望继续获得奖学金,可再申请。

三、奖学金发放标准和名额

1.奖学金标准为该学年10000/人;

2.获奖名额为每年3-5人,视当年申请人情况而定。

四、申请程序

1.每年秋季开学后,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格, 930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外语学院根据本办法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于 1020前提交岳风华校友进行二次审核,两周内审核通过后再返回外语学院进行复核;

3.对审核合格的学生名单进行两周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者名单。

4.本奖学金由外语学院在12月统一发放。

五、奖学金后续管理

外语学院学生办公室负有监督学生奖学金使用情况的义务,督促奖学金获得者每学期末书面汇报在校情况,并将该书面汇报转交奖学金提供方,供其了解奖学金使用效果。奖学金提供方将视每年的申请情况以及获奖学生获奖后表现决定是否继续追加捐赠并扩大奖励范围。

风华奖学金申请表.doc

江南的注册网址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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