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建项目审计程序
?基建管理部门向审计处提交工程审计请审书;
?审计处收到请审书后,组成审计小组,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方式,向基建管理部门发送基建工程项目审计通知书;
?基建管理部门按照审计通知书要求,搜集整理资料,向审计处提交审计资料并办理资料移交手续;
?审计处按照审计程序组织实施审计;
?审计处编写审计报告初稿提交基建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基建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并签订基建项目审核定案表,反馈审计处;
?审计处编写审计报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审计处通知基建管理部门领取审计报告,移交相关工程审计资料;
?基建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报告及施工合同办理付款手续;
?审计处将审计工作底稿整理并归档。
二、修缮项目审计程序
?请审单位向审计处提交修缮工程项目审计请审书;
?审计处收到请审书后,成立审计小组,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方式,向请审单位发放审计通知书;
?请审单位根据审计通知书要求,搜集审计资料,向审计处提交审计资料并办理资料移交手续;
?审计处按照审计程序组织实施审计;
?审计处编写审计报告初稿征求请审单位意见,请审单位对审计报告初稿提出意见并签订修缮项目审核定案表,反馈审计处。
?审计处编写审计报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审计处通知请审单位领取审计报告,移交相关审计资料;
?请审单位根据审计报告及施工合同办理付款手续;
?审计处将审计工作底稿整理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