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1-04


北林实管办发〔202227


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及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北林党政办发〔202228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元旦、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北林卫发〔20222号)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做好实验室开放审核备案

1.寒假期间实验室实行审核备案开放管理。有实验计划安排的实验室,报所在单位审核,各单位审核后填写《2023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备案表》(附件)

2.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实验室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高风险设备、危险化学品存储、用电安全、实验室安全值守和巡检安排等,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未及时整改的实验室,不得通过其备案申请。

3.假期不开放的实验室要确保气体钢瓶、仪器设备、水、电、门、窗等均已关闭,危险化学品分类分区妥善保存,危险废物全部清理处置,并做好防火、防盗等相关工作。

二、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巡查与管理

1.各实验室要切实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寒假期间开展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规范实验操作规程,做好实验项目风险评估,严禁实验过程脱岗,严禁在实验室过夜,学生开展危险性实验时需有指导教师现场指导。

2.单位要做好实验室寒假期间安全巡查,重点巡查实验人员的准入资格,危险化学品、高温设备、高压设备、特种设备、危险废物等高危风险源,确保实验室水、电、气、仪器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3.实验室须妥善安排好管制化学品购买、领用、使用、存储、处置,不得私自购买、超量储存、违规倾倒。

1)假期管制化学品领取时间:每周二9:00-17:00

2)假期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分拣时间:每周二、周五9:00-17:00

桶装废液、瓶装废液、空瓶由环保公司上门分拣;

固体沾染物由实验室自行送至危化品暂存室(林业楼南侧);

春节假期期间(119日—25日),环保公司上门分拣工作暂停。

如有特殊需求请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熊建杰,联系电话:18811716628

三、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导师要加强假期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对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高风险设备,开展危险性实验的师生要做好相关教育培训,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警示宣传教育,吸取国内外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

四、做好开学前的实验室开放准备工作

各单位应在开学前做好下一学期实验室重新启用的准备工作。实验室应全面清理内部环境,做好设备启用、试剂清点、危废处置、补充个人防护与应急物资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下学期实验室的相关工作可以顺利开展。


请各单位于202316日下班前完成《2023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备案表》线上填报,并将《2023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备案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121)。


联系人:李若愚,刘洋

联系电话62337701

附件:【腾讯文档】《2023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备案表》https://docs.qq.com/sheet/DYmtpU1JWaVR2VkZ4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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