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实验室高温加热类仪器设备巡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4-22

北林实管办发〔202213

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消除高温加热设备安全隐患,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开展高温加热类仪器设备专项巡检,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该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巡检时间

2022年4月24日-5月15日

二、巡检对象

教学、科研实验室内使用的高温加热类仪器设备,主要包括:鼓风干燥箱、真空干燥箱、精密干燥箱、远红外干燥箱、管式炉、烘箱、马弗炉等。

三、巡检方案

(一)巡检内容

1.外观主体检查(内外门的密封性、门锁等)

2.电路检查(电压、接地等)

3.运行环境温湿度测试(温度小于40度,湿度小于80%)

4.风机运行检测

5.真空泵检测、密封性检测

6.加热单元检测

7.控制器测试

8.运行温度测试

9.机器内部清洁(易氧化物)

10.外部清洁服务(易燃易爆物清理)

11.维护保养标识卡

(二)巡检日程安排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以实际进度为准。

各单位巡检日程安排

日期

4月24

4月25

4月26

4月27

4月28

4月29

5月5

5月6

5月7

5月9

林学院

水保学院

生物学院

园林学院

工学院

材料学院

理学院

保护学院

环境学院

草学院

高精尖中心

分析测试中心

(三)巡检结果及后续安排

巡检服务商将编制巡检维护记录并给仪器张贴巡检标识,请各单位安排实验室专人负责对接巡检工作,并于巡检结束后,在仪器巡检维护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并留存。

巡检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需要进一步维修处理的仪器设备须暂停使用,根据《江南的注册网址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要求进行审批和维修,完成维修后方可重新启用,严禁带病运行。对于建议报废的仪器设备,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处置。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巡检工作,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宗旨,广泛宣传巡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动员师生积极参与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2.各单位要配合做好巡检工作,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必须在场,并提前告知巡检人员仪器实际或潜在的危害或危险。同时做好巡检记录的存档工作,准确掌握巡检情况。

3.各单位要协助学校对巡检人员进行监督,不允许证件不齐全、疫情和操作防护不到位的巡检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明火、易燃易爆气体,杜绝任何违规操作。

五、联系方式

巡检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 系 人: 杨丽娜 6012

罗洪兴 782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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