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0-08-28

各相关单位:

近期,我校印发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与奖惩办法》等四项重要制度和《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实验室开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对实验室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各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基本遵循。学生全面返校复课在即,鉴于目前实验室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险情与事故频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上文件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靠前指挥

各实验室所在单位的书记、院长(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靠前指挥,专项部署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好四项制度学习,做好全员培训,做到全流程把关,无死角核查,明确每个实验室的唯一安全责任人;实验室开放必须由书记或院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批;发生实验室安全险情或安全事故,书记、院长(主要负责人)如不能提供直接、具体、详实的尽职材料,将直接被认定为主要领导责任人,全校通报,同时启动党纪和政纪处分问责程序。

二、全员覆盖,深度辅导

实验开始前,导师必须对所指导的每一位学生至少开展一次面对面深度辅导,明确告知学生实验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性,系统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并为学生配置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具;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精准掌握准入名单,并且对每一位进入实验室人员面对面开展设备培训及安全教育,尽到告知、警示、告诫和制止的责任。深度辅导必须做好记录。

三、摸清家底,掌控风险

各单位必须全面清理易燃杂物,全面掌控并建立所属实验室的危险源分布清单。对于气瓶、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强磁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要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管控方案。请各单位于9月4日前,将清单及管控方案报实验室管理处

四、聚焦现场,严防死守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在岗,做到每日巡视,全面掌控各自实验室的安全状况;各单位需组建院级实验室安全督查队伍,每日至少开展两轮实验室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校将同时组建校级督查队伍,分区定岗,加强现场监管巡查,及时制止实验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叫停违规操作,对于不听劝诫者,取消其实验室准入资格封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

五、从重处理,从严追责

一旦发生实验室险情或安全事故,所在单位所有实验室必须全面封停整顿,达到整改目标方可再次启用;对于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江南的注册网址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与奖惩办法》从严追责。追责对象包括直接参与实验的教职工、学生、项目负责人、研究生导师、指导教师、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追责方式将与单位、教师、学生的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绩效奖励、岗位评聘、晋职晋级、研究生招生等直接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严格遵照执行。

相关链接:

1.《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与奖惩办法》《实验人员安全行为规范》和《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实施方案》链接http://dzb.bjfu.edu.cn/zywj/blxf/349036.html

2.《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实验室开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链接http://sbc.bjfu.edu.cn/tzgg/349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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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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