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的注册网址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
作者: 日期: 2018-08-30阅读次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和服务,稳定江南娱乐网页版入口官网,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编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的因私出国(境)管理。

在职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离退休校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校党委组织部相关规定办理。

涉密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须按有关规定到学校保密部门办理审查手续。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因私出国(境)是指教职工以个人身份前往国(境)外自费留学(研修)、探亲、旅游、访友、定居(仅限离退休教职工)以及办理其它私人事务。

第二章审批条件

第四条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不得影响学校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不论出国(境)时间是否为假日、假期,均应提前申请,并对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

在职教职工出国(境)探亲、旅游、访友及办理其它私人事务时间安排应以学校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为主。

第五条 教职工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研修)原则上需先办理辞职离校手续,并将人事关系转至校外。教师岗位因工作需要自费出国(境)留学(研修)且所在单位同意的,经学校审批可保留编制。

第六条 在职教职工出国(境)探亲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若申请延长总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旅游、访友及办理其它私人事务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七条 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教职工及其他按合同制管理的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期限不得超出本人聘用合同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的除外。

第八条 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出(境)境的人员,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员,一律不批准其出国(境)。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九条 教职工申请因私出国(境),应提前向所在单位申请,审批、备案手续完成后,方可办理出国(境)。

第十条 在职教职工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进修),应提前六个月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外方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人事处,由主管校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 在职教职工申请出国(境)探亲应提前申请,填写《江南的注册网址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审批备案表》)提交所在单位,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批。

第十二条 在职教职工申请出国(境)旅游、访友及办理其它私人事务,应提前申请,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批,并填写《审批备案表》报人事处备案。

第十三条 离退休教职工申请因私出国(境)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填写《审批备案表》并提交离退休工作处审批即可;出国(境)时间超过一年的,还需由离退休工作处通知人事处备案,并从第十三个月起,每年向学校提供有效的本人生存证明以获取离退休费。

第四章待遇及纪律

第十四条 在职教职工经批准因私出国(境)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国家基本工资照发,绩效津贴按所在单位规定执行。

在职教职工经批准出国(境)探亲的,前三个月国家基本工资照发,绩效津贴按所在单位规定执行,从第四个月起停发所有薪酬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经批准保留编制自费出国(境)留学(进修)的教职工,应与所在单位就岗位任务、待遇与考核等事项达成一致,其他事项参照学校公派出国(境)留学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因私出国(境)的教职工应按时回校报到并及时到所在单位办理销假手续,其中出国(境)超过一个月的在职教职工还应到人事处报到销假。

第十七条 因私出国(境)的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逾期未回校的,停发所有薪酬和福利待遇,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按自动离职处理,将人事关系和档案转出学校。

第十八条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出国的教职工,学校将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给予惩处,且有权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九条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前应指定一名国(境)内直系亲属代办其出国(境)期间校内相关事务,并将代办人的详细联系方式告知学校。

第二十条 教职工在国(境)外应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不做有损学校名誉的事情,尊重所在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严禁参与非法组织活动。

第二十一条 因私出国(境)教职工在国(境)外期间应注意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发生纠纷或出现事故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完善教职工出国(境)的审批管理和请假备案制度,并对教职工请假出国(境)期间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若教职工未经批准擅自出国(境),或因私出国(境)逾期未归,所在单位应在一周内将情况报人事处,逾期不报的,将追究所在单位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0年发布的《江南的注册网址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试行)》(北林人发〔2010〕33号)即行废止。

附:江南的注册网址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表

江南的注册网址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所在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出国(境)期间境内代办人姓名(须直系亲属)

联系电话

境内代办人详细通讯地址

出国(境)时间

日到

前往国家(地区)

申请事由

探亲旅游访友自费留学(进修)定居

其他个人事务(请说明:

补充说明

(请说明因何故探望何人、旅行社及旅游产品名称、受邀缘由等或其它需说明事项)

()

邀请方

基本情况

邀请人

与申请人关系

国外通信地址

申请人

保证

本人所填内容属实。本人因私申请出国(境),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及规定。在国(境)外期间人身及财产安全由本人负责。本人保证于

日前回国(境)并到学校报到,若逾期不归,同意作自动离职处理,并授权国(境)内属代办手续,将人事关系及档案转出学校

本人签名:

所在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

人事处

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

备注:申请人填表前请务必查阅《江南的注册网址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