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的注册网址关于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的试行办法
作者: 日期: 2018-08-30阅读次数:

北林人发〔2005〕044号

为了积极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的要求,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推动学校的稳步发展,现就加强我校的师德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把师德建设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师德建设是完成高等学校肩负任务的需要。培养人才是大学的根本任务,教师在培育人才过程中,发挥着基础和主导作用。要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创新人才,就必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加强师德建设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展现学校风貌的需要。教师素质中思想道德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是灵魂。教师的思想道德状况是一所学校历史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师德建设是解决师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改善师德状况的需要。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在个别教师中出现了重业务、轻思想,重教书、轻育人,重物质、轻道德等现象。这就对师德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我们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加强我校的师德建设。

二、狠抓根本,明确师德规范

“师德”是指教师从事教育职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自身必须具备更高的道德品质。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职业崇高而神圣,教师的劳动同社会进步、国家兴衰与人类文明紧密联系;教师是学生效仿的楷模,举止言行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因此教师首先应模范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规范,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总结发扬我校教书育人的优良传统,结合新时期的师德要求和我校实际,将师德规范概括为:“忠诚教育、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开拓创新”。

“ 忠诚教育”是教师应有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态度。教师应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以培育合格人才,繁荣学术文化,服务社会发展为己任,尽职尽责,聚精会神,一心一意地搞好我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不得私自在校外兼职。在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从思想上、政治上关心影响学生,以对教育事业的忠诚来报效祖国。
“严谨治学”是教师特殊职业应有的境界。教师要爱岗敬业,学识广博,钻研业务。注重学习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追踪科研和教学前沿,严谨笃学,自觉维护科学尊严,端正学风、教风,养成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治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为人师表”是教师日常道德行为的基本规范。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的道德行为有着很强的示范作用。教师应坚持教育公正,作风正派,言行一致,仪态端庄,举止文明。要以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教育和影响学生,促进良好学风,建设优良校风。寓教育于教学的各个环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注重在教育实践中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和自身素质。做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实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模范。
“开拓创新”是社会发展对教师工作的要求。教师是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主体,既要在独立完成各项工作时,自强不息、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又要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培养协作能力,发挥团队精神,与同事团结协作、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努力在各自的岗位上建功立业。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投机取巧和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

三、重在建设,采取切实可行的师德建设措施和方法

1、开展师德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青年教师的师德教育。学校要组织教师尤其是新上岗的青年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和遵守《高等教育法》和《教师法》中对教师的基本要求,了解和掌握学校对教师的要求、相关政策和规则。每年对新入校的教师进行岗位和师德培训,组织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在青年教师中开展岗位练兵和岗位竞赛,开展教学基本功比赛、教学科研成果展览、青年教师学术交流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调动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师德建设工作的深入,促进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2、开展教书育人、师德建设经验交流和师德楷模评选表彰活动。通过经验交流和评选表彰师德楷模活动,宣传教书育人典型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学校每两年评选表彰师德先进个人,交流教书育人和师德建设经验,对被表彰的教师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师德评价的等级与年度考核挂钩,教书育人先进或师德楷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在学校的各项教学科研奖励中,同样要将师德内容作为重要的评选条件。

3、实行师德综合评定。师德综合评定每年进行一次,与岗位的年度考核同时进行,由人事处和各教学院(系、部)组织实施。师德评定主要依据上述师德规范四个方面的要求,引导教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努力履行教育教学和科研等岗位职责和任务,激励和发挥教师的办学主体作用,不断增强教师的参与意识。评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教师的师德评定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师德评定结果归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岗位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师德评定合格”:在日常教学活动中遵守师德规范的教师都视为师德合格。对模范遵守师德规范,为学校发展、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关心集体、热爱学生、团结同志,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教师可推荐、评选为“教书育人先进或师德楷模”。
“师德评定不合格”:教师在工作中出现与师德规范相悖的情况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师德不合格。在工作中公开散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发表错误言论的;在教学和科研中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到处分的;违反学术道德,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弄虚作假的;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出现有失教师身份的言行,并产生不良影响的;其它严重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

4、把师德建设同教学、科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师德建设要把对教师的尊重与严格要求结合起来,学校党政职能部门及各教学院(系、部)要注意听取教师的意见,关注教师教学、科研的需求和发展。各级领导要关心、理解、体贴教师,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将师德建设寓于教师培养管理的实际工作中,以事业心、责任感凝聚人心,从而使师德建设落到实处。

四、加强领导,统筹规划

师德工作重在建设,建设工作要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领导体制,是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保障。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负责,宣传部、校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部署和考核。各院部成立由党总支书记负责、行政领导和工会分会负责人、团总支书记、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院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在学校的师德建设工作中,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分工合作。

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全校师德建设工作计划,并督办计划的完成。院部领导小组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要将师德建设工作列入党政常规工作,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师德学习教育活动。

师德建设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是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随着今后实践的深入将不断丰富和深化。为便于操作,各单位可根据本条例基本精神制订细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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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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