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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不应被妖魔化

现在,一些人把反对在某具体地方建设焚烧厂和从根本上反对垃圾焚烧等同起来,这是不科学的。

  最近,有关垃圾焚烧的话题再次受到广泛关注,媒体把一些人对待焚烧垃圾的态度分成了焚烧派和禁烧派,实际上,在中国学术界并不存在界限分明的焚烧派与禁烧派两大阵营。

  对于垃圾的处理,焚烧与填埋,不管哪种处理方式都不能抽象而论,在垃圾处理方式的选择上应因地制宜。垃圾焚烧确实存在二次污染的问题,但垃圾填埋同样也面临着二次污染的问题。现在一些媒体在介绍垃圾焚烧时有意或无意夸大了垃圾焚烧的危害。如最近有国内媒体转述西方报刊报道说:“中国兴建垃圾焚烧炉的计划一旦实施,全球的二噁英(俗称二噁因,难以分解的一级致癌物质,比砒霜要毒约900倍)排放可能会在现在的水平上翻番。”这种观点完全与事实不符。根据2009年5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第四次缔约方大会公布的文件,全球二噁英年排放量为130公斤毒性当量,中国垃圾焚烧年排放二噁英在300克左右。在对待中国建设垃圾焚烧设施的宣传上,西方一些媒体明显存在有意妖魔化中国的倾向。

  目前,焚烧仍是很多国家处理垃圾的重要方式。除菲律宾外,没有看到还有哪个国家在执行禁烧令。现在,即使在日本,焚烧处理垃圾的比例仍在80%以上。

  有人说,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垃圾焚烧已成为夕阳产业,不再有什么大发展,可能是事实,但是这和这些国家垃圾处理的布局有关。近20年来,很多发达国家垃圾处理方式的布局已相对稳定,由于近年来他们的垃圾量没有增加,有的还有持续减少的趋势,当然就没有必要建设新的垃圾焚烧厂了。但是,这和我国的情况不同。我们都知道,以前我国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是填埋,但是现在能够填埋垃圾的地方越来越少,所以垃圾焚烧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多了,国内很多地方都开始建设新的垃圾焚烧厂,我国的垃圾焚烧正处于一个快速上升的阶段。

  现在,一些人把反对在某具体地方建设焚烧厂和从根本上反对垃圾焚烧等同起来,这是不科学的。由于诸多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有些在建和待建焚烧厂周边居民从保护环境和自身健康的角度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厂,其心情可以理解。垃圾焚烧设施绝不能仓促上马,因为一旦出现问题,不仅经济损失巨大,而且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会有持久性影响。对于符合建设标准的垃圾焚烧厂,如何科学有效地监督其运行与管理,如何监控其二次污染物排放,如何建立有公众参与的长效监督机制,这是摆在地方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我们必须明白,垃圾是一种废弃物,无论是填埋还是焚烧,都是处理垃圾的无奈之举,垃圾处理过程中伴随有二次污染问题也是难以从根本上避免的。实际上,任何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都面临着有效处理垃圾和二次污染控制的双重任务,控制二噁英污染排放,使之不对周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是关系到我国焚烧行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作者:郑明辉(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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