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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陡/p>

时间?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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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竟SPAN lang=EN-US> 刘SPAN lang=EN-US>

第一杠/SPAN>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叐SPAN lang=EN-US>[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SPAN lang=EN-US>

第二杠/SPAN>本办法所称科研经费是指列入学校科技计划管理的科技项目经费。经费来源为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项目属于纵向项目;经费来源为社会资金的项目属于横向项目;经费来源为学校自筹资金的项目属于自选项目、SPAN lang=EN-US>

第三杠/SPAN>科研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SPAN lang=EN-US>

第四杠/SPAN>科研经费管理原则是: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权责分明,管理规范;专款专用,追责问效、SPAN lang=EN-US>

第五杠/SPAN>科研经费管理实行项目负责制,学院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学校作为项目管理单位,共同履行科研项目管理职责、SPAN lang=EN-US>

第二竟SPAN lang=EN-US>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与执衋SPAN lang=EN-US>

第六杠/SPAN>科研经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支出的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科研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管理费)、SPAN lang=EN-US>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片SPAN lang=EN-US>/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SPAN lang=EN-US>

间接费用:是指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国家相关项目列支)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SPAN lang=EN-US>

第七杠/SPAN>项目负责人要在认真学习理解相关项 “经费管理办法”、国家和学校有关科研经费使用规定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研究任务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SPAN lang=EN-US>

第八杠/SPAN>纵向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各类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科学编制经费预算,间接经费按规定编制;没有间接经费预算的纵向项目,管理费按规定编制,条件支撑费(房水电暖气等)按专项经费的4%核定;横向项目和没有明确经费管理规定的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时科研条件支撑费(房水电暖气等)、管理费分别挈SPAN lang=EN-US>5%核定(设计类和成果转化类项目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自选项目不列支科研条件支撑费和管理费、SPAN lang=EN-US>

有自筹经费配套的项目,要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要以货币形式在学校独立建账,专款专用、SPAN lang=EN-US>

第九杠/SPAN>由多单位参加合作的项目,项目合同要明确合作单位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和经费预算,经费使用要符合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和合同预算,要求独立建账,专款专用,学校对其负有监督管理责任、SPAN lang=EN-US>

第十杠/SPAN>项目承担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法要求以及项目合同、计划任务书和预算批复的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使用科研经费、SPAN lang=EN-US>

第十一杠/SPAN>批复预算或合同规定的经费预算原则不予调整,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科目之间经费额度确有必要调整时,课题应在项目中期检查前提出调整申请,学校科技处和计财处根据或参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文)要求和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批复。课题合作单位经费预算科目调整,依照学校相关程序进行,未经学校批准的调整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SPAN lang=EN-US>

第十二条项目承担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据财务支出账目,如实编制项目经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要求帐表一致,账实相符。项目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项目,当年可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报表中编制反映。各项目按相关经费管理办法要求编制年度决算报告经学院和计财处审核后,学校统一上报、SPAN lang=EN-US>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项目负责人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合作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学院应当及时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根据项目研究需要进行审核,上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同时通知计财处暂停经费使用、SPAN lang=EN-US>

第十四条项目结存结余经费的管理按照相关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结存经费是指未完成项目年度经费预算减去年度实际支出后的余额,在研项目的结存经费按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结余经费是指项目结束或因故终止时,项目经费总预算减去实际总支出后的余额,因故终止项目结余经费还应当包括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项目结余经费应当按原渠道收回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项目因故终止,科技处会同计财处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由计财处审核后,科技处汇总报送项目主管部门、SPAN lang=EN-US>

第三竟SPAN style='FONT: 7pt "Times New Roman"'>科研经费管理与使?SPAN lang=EN-US>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科研经费校长责任制。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校级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分工负责。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确保经费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SPAN>

第十六条科技处、计财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计处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建立科研经费协同管理监督机制,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B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

(一)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配合计财处做好科研经费使用的审核、监督工作,承担相应的项目管理责任、SPAN lang=EN-US>

(二)计财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指导、监督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任务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规范、合理使用科研经费,承担相应的财务管理责任、SPAN lang=EN-US>

(三)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校内审计,按项目管理要求对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进行不定期专项审计或审查,出具经费审计、审查报告,承担相应的审计、审查责任、SPAN lang=EN-US>

(四)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对使用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按规定组织固定资产的招标、采购;负责清产核资和资产调配使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验收和报废处理、SPAN lang=EN-US>

第十七条学院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的审核、监督、管理。院长负责领导和监管本单位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监督科研项目预算执行和经费使用,督促项目执行进度;具体负责对本学院科研项目进行绩效考核、/SPAN>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作为科研经费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对科研项目实施负有直接责任,要按照国家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任务书)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和使用经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科学规范管理。要确保项目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科研成果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和检查、SPAN lang=EN-US>

第十九条纵向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各类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横向项目严格按合同和国家、学校财务政策管理,原则上一个独立项目合同建一个校内的科研账号、/SPAN>

第二十条科研经费到校后,由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办理到账确认、认领手续,根据合同(任务)书通过科研信息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立项信息,填写经费预算、到账信息,申请建立账号。学院、科技处对项目立项、预算到账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打印“到账经费控制表”,签字确认后交至科技处。科技处书面通知财务处进行拨款账务处理,项目负责人按照确立的财务账号进行账务查询和经费使用管理、SPAN lang=EN-US>

第二十一杠/SPAN>学校科研经费使用实行学校、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分级审核制度,采取项目科目和支出额度双重审核把关、SPAN lang=EN-US>

(一)所有项目单项(单张发票)支出超迆SPAN lang=EN-US>10万元(含10万元),由项目负责人、学院主管院长、科技处负责人审核和主管科研校长签字;所有纵向项目单项支出在1-10万元(含1万元,不?SPAN lang=EN-US>10万元),横向项目单项支出?SPAN lang=EN-US>5-10万元(含5万元,不?SPAN lang=EN-US>10万元)由项目负责人、学院主管院长审核;纵向项目1万以下、横向项?SPAN lang=EN-US>5万以下,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SPAN lang=EN-US>

(二)所月SPAN lang=EN-US>61****?SPAN lang=EN-US>62****咋SPAN lang=EN-US>12****账号经费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学院主管院长审核签字、SPAN lang=EN-US>

科研主管副院长主持的科研项目,属上述情况的经费支出由学院院长或书记审核签字、SPAN lang=EN-US>

第二十二杠/SPAN>科研经费使用须严格执行项目经费预算,按上述程序进行审核。具体科目经费报销补充说明如下

(一)科研合作(协作)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支出,无论额度大小,均由项目负责人、学院主管院长、科技处和计财处负责人依据合同进行预算审核、SPAN lang=EN-US>

合作单位应是合同规定可以拨付经费的单位,报销时须附合作(协作)合同;合作(外协)单位是公司、企业的,应提供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合作(外协)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的,应提供收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资料、SPAN lang=EN-US>

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费支出严格执行合同预算和国家相关标准,涉及国别、任务、经费、人员要与合同一致,支出报销应附邀请函、出国(邀请国外专家)计划审批表等、SPAN lang=EN-US>

(二)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加工费、试验费、土地租赁费等支出,依照合同约定,报销时须附与相关单位签订的有效合同或政府采购合同、测试报告、出入库单、对方财务出具的经费明细表、SPAN lang=EN-US>

(三)会议费支出,报销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正式会议通知,明确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以及经费支出范围、标准、SPAN lang=EN-US>

(四)出片SPAN lang=EN-US>/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支出,报销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专业软件购买和出版专著合同,大宗专业资料和软件购买应有预算、SPAN lang=EN-US>

(五)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支出,发放凭证要有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身份证号、工作内容、领取人签字等内容,该费用只能发放个人、SPAN lang=EN-US>

(六)引进项目中引进经费支出报销时须附相关任务预算书、SPAN lang=EN-US>

第二十三杠/SPAN>科研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产品、样机以及原材料、零配件、出版物等价转让或销售的收入,均应上缴校计财处统一管理、SPAN lang=EN-US>

第二十四杠/SPAN>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凡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项目申请验收或结题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固定资产清单,说明存放地点、管理人员,学院组织验收,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作为验收材料之一、SPAN lang=EN-US>

第二十五杠/SPAN>项目任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学院要按项目验收规定,在项目验收前及时提出财务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学院负责组织或聘请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并填报财务验收报告,计财处审核通过,科技处汇总统一报送项目主管部门。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验收的前提、SPAN lang=EN-US>

第二十六杠/SPAN>通过验收、结题的项目,依照相关经费管理办法要求,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办理结题结账手续;没有明确规定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三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横向课题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应在一年内办理结账手续。财务处依据科技处提供的已结题项目信息在财务系统内进行封存处理。结余经费使用依照相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SPAN lang=EN-US>

第二十七杠/SPAN>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不及时编报决算和项目执行情况表的项目负责人和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合作单位,科技处将会同计财处予以停拨、缓拨经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申请终止项目、SPAN lang=EN-US>

第二十八杠/SPAN>学校各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科研经费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SPAN lang=EN-US>

学校科研人员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或合同(任务书)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严禁以任何方式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包括:严禁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预算;严禁违规将科研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严禁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材料;严禁虚构经济业务、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严禁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严禁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科研劳务性费用;严禁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它用;严禁设立“小金库”等等。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依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SPAN lang=EN-US>

第二十九杠/SPAN>建立科研管理奖惩和绩效评估机制。对规范、科学、有效使用科研经费并做出突出成果的项目组、学院,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学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责罚。学校将科研经费管理绩效纳入二级单位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范围、SPAN lang=EN-US>

第四竟SPAN style='FONT: 7pt "Times New Roman"'>陃SPAN lang=EN-US>刘SPAN lang=EN-US>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科技处和计财处负责解释、SPAN lang=EN-US>

第三十一杠/SPAN>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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