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2-11-30 点击数:

为有序推进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原则

(一)注重公平公正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加强对课程考核工作的组织,平稳有序推进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要确保考试组织过程可控可查,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公平公正。

(二)强化统筹安排

各教学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考试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课程考核工作。对因疫情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者考试存在困难的学生,要做好有针对性帮扶和指导。

(三)制定周密方案

各教学单位要坚持一课一策,认真指导任课教师制定切合实际的组考方案,尤其是线上考试,要做好考前通知、考前模拟及考试过程中诸如系统掉线等各类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

二、课程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

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结课时间,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考核时间,避免学生课程考核过于集中,学生带来考试压力

本学期开设课程原则上“能考尽考”对于确有困难不能完成考核的实习实验课,任课教师可向学院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备案,课程考核延期至下学期组织。

(二)考核形式

各教学单位要指导任课教师结合课程特点和学生情况等因素,科学确定每门课程的考核内容和具体组织形式。课程确需考试的,须以线上形式开展同时要确保同一门次的课程考核形式一致、试卷相同、时间统一。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考核:

1.以开放性形式组织

结合课程教学目标和内容,以大作业、课程论文(设计)、调研报告、小组学习成果展示等形式开展考核。

2.以在线的形式组织

借助合适的软件和在线考试系统,面向课程所有修读学生含已返乡、在校开展线上考核。根据课程特点,线上考核可采取限时开卷或闭卷的形式。

3.加强过程性评价

任课教师可结合学生出勤和课堂表现,以课堂研讨、随堂测验、课后作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学习进行过程性检验。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统筹做好本单位所开设课程的考核组织与管理,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规范课程考核命题、考试组织、监考巡考、试卷评阅、资料回收存档等工作。

2.任课教师或课程组要依据学生情况、课程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考核方案,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审核,并报教务处备案。

3.任课教师按考核课程分别建立联系群,深入摸排学生具体情况,与学生充分沟通,在考前及时公布期末考核方案,确保全体学生提前知晓考试安排,认真完成线上考试考前模拟和设备调试,明确考试规则和考试须知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要求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要求。

4.各教学单位应在考试之前对监考老师进行线上考试的操作培训,确保监考老师熟练掌握试题发布、试卷回收等平台操作步骤,熟悉考试流程和应急处理预案等要求。各教学单位要统筹安排线上监考教师,确保课程考核公平公正

5.各教学单位要做好考试保密安全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可通过网盘、邮箱等形式收集学生电子版作业,加强过程考核成绩评定记录及佐证材料的管理,妥善保存电子版答题纸、监考视频等考试资料。

6.任课教师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的考勤、作业、阶段性测试、期末考试等各种因素,综合评定考核成绩。最终成绩评定方式可选择百分制、二级制(合格、不合格)或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7.本学期开设课程原则上要在2023131日前提交考核成绩。建议优先使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登陆教务系统录入成绩,成绩提交后应及时检查录入结果。

8.对于参加线上考试确有困难的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申请办理缓考,经学院教学办公室和教务处审核通过后,考核成绩不折分。

9.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增强学生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意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试违纪违规惩处力度,对违纪作弊的不诚信考生采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教务处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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