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版人才培养方案全校公共选修课设置及管理方案
[发布日期:2011-11-07 点击数:

(本方案从07级学生开始执行)

全校公共选修课是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体现相关学科的交叉与渗透,为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而设置的通识教育类课程。为进一步加强对全校公共选修课的建设与管理,特制订本方案。

一、公共选修课统一设置成24学时1.5学分(体育类除外)。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改学校对学时学分换算办法进行了改革,确定理论课16学时为1个学分,为了使学分学时换算改革后能与当前的课程学分有效对接,从07-08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全校公共选修课统一设置成24学时1.5学分。

二、对增设的新开课程的要求。对于新申报的课程,统一先试开一轮后,视开课质量决定是否正式列入教学计划。开课单位要对新开课程进行过程监控,在任课教师教学过程中要积极组织同行进行评价,同时学校也将组织教学督导进行评价,待新开课程第一轮各项教学环节结束后,结合同行评价、督导评价和学生评价结果,确定该课程是否列入正式教学计划,对教学效果较差或学生不满意的课程采取缓开或不开的办法。

三、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在07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过程中,如果有课程连续三轮都没有开出来,则将此课从教学计划中撤销,开课学院可以申报其它课程代替。同时,随着学科、专业的发展和学生知识结构的变化,学校将不断调整和充实公共选修课程资源。

四、对全校公共选修课进行分类。为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文理科之间相互融合、相互渗透,有利于学生了解不同学科或领域的基本知识和思维方法,进一步优化和拓展学生的知识结构,增强学生各方面的适应能力,体现因材施教原则,07版人才培养方案对全校公共选修课进行分类,根据课程特点,可以分为以下六类:体育类、艺术类、经济管理类、语言文学类、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要求每个学生毕业时,应在规定的类别中取得相应的最低学分,同时还应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全校公共选修课最低学分。

各专业在各课程分类中学分最低要求的说明(具体见附件):

1、体育类:每个专业至少选修3.5学分;

2、艺术类:除园林、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园艺(观赏园艺方向)、工业设计、木材科学与工程(家具设计与制作方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不作要求之外,其它专业至少选修1.5学分;

3、经济管理类:除经管学院的所有专业、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旅游管理、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等专业不作要求之外,其它专业至少选修1.5学分;

4、语言文学类:除英语、日语等专业不作要求之外,其它专业至少选修1.5学分;

5、人文社科类:除法学、心理学、英语、日语等专业不作要求之外,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园林、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园艺(观赏园艺方向)、工业设计、木材科学与工程(家具设计与制作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字媒体艺术、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等专业至少选修3学分,其它专业至少选修1.5学分;

6、自然科学类:主要针对除理、工、农之外专业开设,每个专业至少选修1.5学分,因英语、日语等专业对文学语言类课程不做要求,故这些专业提高自然科学类课程学分的最低要求。

五、做好学生的选课指导。各专业应该加大学生对全校公共选课选课指导的力度,向学生传达并解释全校公共选修课分类细则及要求在相应分类中选修最低学分的要求。要求学生不能选修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名称相同或者课程内容类似的课程。

2007版人才培养方案全校公共选修课各类课程学分最低要求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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