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生:
学生评教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评教结果是学校了解学生对课程教学建议、教师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营建良好教学氛围、构建质量文化的重要支撑。为有序推进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教范围
全体本科生须对本学期所有学习的课程按照要求及时完成评价。
二、评教方式
网页系统评教:登录教务系统,选择“教学评价”模块进行评教,具体操作步骤见以下链接。
http://jwc.bjfu.edu.cn/jsgl/384573.html
三、评教时间
1.评价开放时间
根据课程类型和开课时间,教务系统自动设定评教启动时间。理论课和实验课开课第二周自动启动,实习课(未在课表中安排具体周次的课程)统一于2025年6月16日(第17周周一)开放。
2.评价截止时间
第11周(含)前结课的课程:2025年5月18日24时;
12-16周结课的课程:2025年6月22日24时;
第17周(含)后结课、未安排具体周次或仅1周的课程:2025年7月6日24时。
四、评教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动员和组织学生认真、客观、按时参加评教。
2.每个学生都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教师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进行评教,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五、相关说明
1.学生完成每门课程评价后必须点击“提交”,方能完成评教。若点击“保存”,可在该课程评教时间范围内修改评价内容。
2.学生在对教师进行总体评价时,如选择“非常满意”或“非常不满意”,需要填写理由。
3.参与评教是学生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学生应积极参与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工作。未完成的学生将无法查看未评教课程成绩。
4.学院路共同体课程不需要进行评教。
5.评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有关科室联系,地点:主楼301办公室,联系电话:62337920。
教务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