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学校部署安排,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一)课程教学
1.2月20日起,按本科课表安排全面组织开展线下教学活动。同时,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动态调整教学形式。
2.开课学院需指导教师做好课程教学组织工作。任课教师要畅通沟通渠道,每门课程应及时组建微信群、雨课堂教学班级群等课程教学交流群。课程教学交流群二维码等信息发布在学校网络教学综合平台“教学管理”栏目中,便于学生联系教师。
3.任课教师因身体不适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应及时上报学院,并向教务处报备,要合理调整教学安排,确保课程教学不受影响。
4.对因客观原因无法返校或不能参加线下学习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做好开展线上线下融合教学准备。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上课的学生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任课教师应提供线上学习资料、自学资料、课堂教学录像等,保障课程学习质量。
5.在校外开展的实验、实习课程,要提前了解前往地点的相关情况,做好开课前的教学准备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毕业论文(设计)
各学院应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拟题选题、论文开题等工作。对因客观原因无法返校的学生,指导教师可定期通过在线方式加强对学生文献查阅、开题报告撰写等工作的指导。各学院要建立学生与指导教师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交流毕业论文(设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教务安排
(一)学籍注册
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在2月19日(周日)完成学籍的教务系统电子注册,对因客观原因无法返校的学生,返校后一周内完成线下注册。
(二)补缓考
学生按规定和程序在教务系统中核查补缓考课程信息。任课老师可在本学期1-3周内组织补缓考考试。
(三)大类分流
2月19日前相关学院应完成大类专业分流工作。
(四)学籍异动
如学生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返校,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学籍异动申请材料。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寄送材料确有困难,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与注册中心,先行开通教务系统有关权限,学生返校后一周内完成学籍异动申请、审核和报送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选课、转专业、重修、教材购买与发放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将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需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做好新学期本科教学准备工作,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线下教学组织及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有序衔接、相互转换。
2.各教学单位需充分考虑师生实际情况,建立即时沟通机制,协助师生解决本科教学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师生提供个性化全方位的支持保障,确保本科教学平稳运行,保障学生学习顺利开展。
3.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学生及时关注课程选课、补缓考、重修、转专业等通知,特别是为未按时返校学生做好沟通协调与解释工作。
教务处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