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期末考试将至,为维护考试纪律、规范考试流程、强化学风和考风建设,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学院需在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监考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诚信教育,营造诚信考试氛围
1.通过年级大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诚信教育”专题会议,组织学生学习《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文件,结合考试违规案例做好警示教育,确保全员覆盖。
2.明确告知学生考试资料、通讯工具、电子手表等电子设备必须放置在指定区域,不得随身携带。
3.明确告知学生考场内摄像头可高清监控,学校监控室有专人监督,严禁侥幸心理。
二、强化监考管理,确保监考责任落实
1.监考教师须认真学习有关考试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
2.主监考教师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考试资料,所有监考教师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不得迟到。
3.开考前,监考教师须严格检查学生是否将手机、电子手表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或考场外。
4.主监考教师负责在黑板写上考试信息和考试注意事项、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看护试卷等工作,副监考教师负责核对考生信息、检查学生座位是否清理干净等工作。
5.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坚守岗位,认真巡查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事情,不得擅离考场,不得在考场聊天、看书看报、接打电话、使用手机、睡觉等。除试卷印刷方面的问题外,不应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提问。
6.如发现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苗头,应立即给予警告;如发现考生有考试违规行为,应立即收回试卷,停止其考试并令其退场,保存好违规证据并做好记录,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监考员签字。考生违规一经确认,考试后立即报告开课学院和教务处处理,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
7. 各学院领导班子要带队巡考,严肃考风考纪,加强监考管理,确保各学院监考教师充分履行职责,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对于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迟到、擅离职守、对考场上的违规行为不加制止等监考教师,一经查实,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教务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