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早做好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09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学校拟于本学期末开展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1.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范围大致如下: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2.评审办法可参看《江南的注册网址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修订)》(北林教办发〔2002〕51号,可于教务处网站“教师服务”栏目查询),具体通知及实施意见等,学校将于近日发布。
3.请各教学单位尽快着手做好成果凝练、基础材料收集等准备工作。

联系人:张戎、颜贤斌;联系电话:62338328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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