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开展,确保各类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学校决定对2025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针对2025年立项一年期或长期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
二、开展方式
(一)阶段性检查以专家审阅材料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如进行现场答辩,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其中项目组PPT陈述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二)项目的阶段性检查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学院需提前一周将阶段性检查安排信息报教务处备案。
三、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请于7月15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阶段性检查或延期汇报工作,明确项目“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等级,并将相关材料上报至教务处。参加延期汇报工作的项目组只能以校级项目级别开展后续工作至结题答辩。
(二)各学院需对参加阶段性检查的项目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如无进一步研究价值,建议项目终止。
(三)2025年度立项项目如有项目变更,需在阶段性检查或延期汇报阶段经学院答辩专家组讨论通过后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报教务处备案。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不做项目变更。
四、上报材料
(一)项目组上报学院材料
1.《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2)(电子版)
2.阶段性检查或延期汇报答辩PPT(PDF电子版)
(二)学院上报教务处材料
1.《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电子版)
2.《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阶段性检查、延期汇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盖章纸质版)
联系人: 杜若 邮箱:duruo@bjfu.edu.cn
联系电话:62336035 联系地址:主楼304
附件1:国家级、北京市级定级分配名额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
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阶段性检查、延期汇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4:2025年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名单
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