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7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选题

此次申报的项目为“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类型有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申报项目的选题来源包括教师在教学、科研、生产或管理等方面的项目;学生自主创作、设计或项目开发设定的研究课题;创新创业竞赛相关选题及各类竞赛的研究内容;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项目转化,包括教育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项目等。

项目选题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可行性及一定的创新性和探索性,避免过空、过大,项目要有饱满的工作内容,研究结果要有一定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重点选题方向:

1.面向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的创新创业项目。明确要求成功参赛作为结题条件,参赛情况(获奖或成功参赛)将作为结题成绩的重要依据。参考2024年比赛赛道要求开展项目实施和研究。

2.面向教育部目录内竞赛的项目,明确要求成功参赛作为结题条件,参赛成绩将作为结题成绩的重要依据。

3.面向“生态环境菁英班”,项目由中科院生态中心立项面向菁英班的专项,项目等级在阶段检查时单独划分。

4.面向结题成果丰富的延续性大创项目及面向毕业生的短期项目,项目等级为校级(不可升级)项目研究时长为半年。

5.面向“一部六院”协同育人开展的项目,落实校外导师,其项目等级在阶段检查时单独划分。

6.面向企业实际需求征求,由企业支撑立项,由学院统筹联系、协调,落实企业导师,项目等级按企业支持力度由学院统筹划分。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原则上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二、三年级本科生(毕业班同学经过学院审核可申报半年期校级项目),学有余力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思考能力,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业实践有浓厚兴趣。

(二)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主持人同期只能主持1个项目,且参与其他大创项目申报不得超过2项。如项目申报人已经主持在研大创项目,原则上须在2025年6月份完成项目结题。

(三)每个项目参与学生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含主持人),其中,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参与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创业实践项目不超过10人(含主持人)。在读本科生均可参与,每个学生同期最多参加3个项目。项目主持人在校时间不能少于项目执行时间。

(四)学院须为申报项目的本科生配备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指导教师(包含实验师系列)。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数不得超过3项。创新训练项目限1名指导教师,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除聘请1名本校指导教师外,还可再聘请1名校外企业导师。

(五)学院统筹项目立项,要求在拔尖班、梁希班、理科实验基地班等实验班学生参与大创项目全覆盖,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组建团队。

三、项目资助标准及级别认定

本次申报立项项目级别均为“北京林业大学校级”,项目阶段检查时将按照国家级、北京市、校级,1:2:3标准由学院认定项目最终级别(半年期校级项目除外)。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校继续鼓励指导教师 科研反哺教学,对于指导教师提供全额经费资助的项目给予相应的教学工作量认定。

四、申报评选流程

(一)学生自主申报。满足以上申报条件的学生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组建项目团队,撰写项目申请书(附件1/2/3),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立项申请。

(二)学院评审推荐。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填写专家评审意见(附件5),根据个人申报意愿、项目质量、评审意见等对项目统一认定为“校级”项目,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6)报送教务处。

(三)学校认定。学校将拟立项结果在教务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确定的立项名单公布在教务处网站上。

五、提交材料

各学院于315日之前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开始前需向学校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审安排表(附件4),评审完毕后向学校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6)、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7)和项目申请书(附件1/2/3,具体如下:

(一)项目申请书(电子版以“学院-主持人-指导教师”命名)

(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6)(纸质盖章版一份,电子版以“学院-创新创业训练推荐项目汇总表”命名)

六、相关说明

(一)学校依据2024年各学院立项数量和经费支持额度继续支持学院2025年大创项目。各学院需足额使用学校资助经费,确保项目数量、质量均不低于2024年水平。对申报项目数未达到工作要求,学校将酌情收回资助经费;对申报项目数超过资助总额度的,鼓励各学院统筹安排。

(二)各学院应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宣传本次申报立项工作,鼓励、支持广大学生和教师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工作,遴选出高质量项目。

(三)各学院应重视立项项目质量和项目成果凝练,加强对项目进行过程中质量监控,学校也将对各学院立项项目质量进行抽查。

(四)指导教师应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导教师工作指南》的要求,对学生项目申报进行指导,尤其是对项目选题、名称、研究方案、预期成果及经费预算加强指导。项目立项公布后,客观原因不允许变更项目各项内容。

(五)本通知可在教务处网站“教改动态”栏目查询下载。通知中涉及的其他表格、工作指南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人:杜若 邮箱:duruo@bjfu.edu.cn

联系电话:62336035 联系地址:主楼304

附件1: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2: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3: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审安排表

附件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具体信息统计表

                                                    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1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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