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的注册网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06-04-21 点击数:

北林教办发[2006]28

江南的注册网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质量,规范高等学校推免生工作,促进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和选拔。

第三条推免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四条开展推免生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进行推荐和接收工作,应当制定科学、全面、严谨的评价体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第六条国家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招生单位间及不同学科间的交流。

第二章推荐

第七条遴选推免生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一贯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及从事本专业研究所具有的专业能力倾向。平均学分积在专业排名前30%、平均学分积不低于80分、国家外语四级考试不低于455或六级成绩425分。

(三)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科学研究和学习活动中,有较强的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习惯,有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四)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所学课程的考试成绩出现不及格者失去推荐免试资格。(体育课、全校公共选修课除外,但所有课程第一次成绩均要参与学分积的统计,体育课补考后要通过)。

(五)对在国内外大学生学术性比赛的获奖者、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需有CNISSN刊号)上发表有一定篇幅和质量的学术论文者、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并获奖的学生,其所获成绩必须反映在占10%的专业综合考试中。

(六)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良以下者,推荐后又出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七)体育生推荐免试条件为:获得全国大学生比赛前3名,北京市高校比赛前3名或一级运动员以上,并能继续保持高水平者,且满足遴选推免生条件的(一)、(四)、(六)条,学习成绩在根据折分标准折算后要达到及格。

(八)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正教授联名推荐,经本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后上报学校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九)在制定综合素质的规定时,应当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

第八条推荐程序

(一)各学院成立以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推荐免试评审小组。推荐工作的组织评审等各环节工作由组长负责(组织、评审、签字等)。学生工作(2+3)的保研工作由党总支副书记负责。体育生的保研工作由体育部和学生所在学院共同负责。

(二)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成绩排名。

(三)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积(占85%+专业综合考试(占10%+综合素质(占5%)。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考试及综合素质的规定及评定由各学院负责,相关规定、评定标准及评定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四)推荐免试生的工作步骤为:各学院以综合成绩排名提出推荐初选名单,在学院内公示5天。经学院推荐免试评审小组组长签字后填表报教务处(含替补名单)。

(五)同一专业内满足推荐要求的人数少于予推荐名额时,空余名额需返回教务处重新分配,不可院内自行调配。

(六)各学院不设定接收函的最后期限,最后期限由学校决定,到达最后期限后未拿到接受函的同学将失去推免资格,排名后面同学依次替补。

(七)获得免试研究生资格和获得计划内推荐资格是优秀学生应享受的权利,除学生自动放弃外,学院不得以各种理由使学生失去这一权利。

(八)全校汇总推荐人选名单,由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复,在全校公示期满后报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

(九)为保证我校优秀生源能够继续在我校深造,学校设立“江南的注册网址‘爱林’奖学金”,凡在本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5名者,留校继续攻读研究生,可申请本奖学金。以“江南的注册网址‘爱林’奖学金”管理规定为准。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在教务处。

江南的注册网址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七日

点击下载文件word版本

若有异议,请回电62336022,Email:jwk@bjfu.edu.cn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