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6-09-14 点击数:

北林教发[2001]19号

一、总则

学校教学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的重要基地。为适应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实验室的综合能力和效益,根据原国家教委颁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江南的注册网址实验室工作规程》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本办法所涉及的实验室是指隶属于学校、具备一定的规模、从事实验教学的实体单位。

二、教学实验室设置和建设的基本原则

1.教学实验室的设置和建设要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从实际出发,根据专业发展的需要,按照“按需申报、合理布局、统筹规划、重点建设、开放使用、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

2.学校教学实验室的建立、调整撤消与合并,必须经学校审批。

3.我校教学实验室分为基础实验室、专业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三类,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基础实验室是指面向全校开设公共基础实验课程的实验室;

专业基础实验室是指承担专业基础实验课程的实验室

专业实验室是指承担专业实验课程的实验室。

4.学校提倡和鼓励跨学科和跨专业设置实验教学实验中心。

三、教学实验室设置的基本条件

1.必须有完善的实验室建设规划。规划的制定应按上级批准的专业设置、培养目标、教学任务以及现有条件为依据,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实验任务、考核标准等。

2.必须有长期稳定和饱满的教学任务。基础实验室年工作任务不低于64800人学时(不含毕业论文,下同),专业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年工作任务不低于38800人学时,或承担5门以上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

3.必须有与完成教学任务相适应的条件。生均实验用面积不少于2m2,总面积不少于120 m2(使用面积),仪器设备总值不少于40万元。

4.有相对稳定的专职实验工作人员。基础实验室一般不少于3人,专业基础和专业实验室不少于1人。

5.必须有规范的管理制度。

6.不能满足以上条件的实验室,学院可成立综合实验中心或就近并入有关实验室,待条件成熟后报学校批准单独成立实验室。

四、教学实验室建设的程序

1.设置本科教学实验室前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撰写可行性报告。

可行性报告包括以下部分:

(1)建设该实验室的意义和目的。

(2)承担实验教学工作任务。

(3)现有实验室面积和仪器设备条件以及师资情况。

(4)近期和中远期建设规划。

(5)实验指导书。

(6)经费预算明细和计划采购设备明细。

2.可行性报告经院主管院长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实习实验科,由教务处会同人事处、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论证。通过论证后,报学校批准发文确认,并根据情况安排经费予以建设。

3.学院须严格按计划进行建设,设备采购由资产管理处根据计划执行。在建设过程中因故必须更改计划者,应写出书面申请,报学校批准后方可执行。

4.建设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总结,项目总结报告于项目建设完成后一个月内交教务处备案,跨年度建设的项目应在年底前交年度建设报告。

5.未能按计划完成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说明。无充分理由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减经费或中止项目的建设。

6.各学院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接受学校的监督管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