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的注册网址劳动实践教育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1-12-30 点击数:

为全面加强劳动教育,落实《江南的注册网址全面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试行)》(北林党发〔202136),推动分类开展劳动实践教育,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劳动实践课程设置

劳动实践教育以学院为单位开课和管理,设置为三个环节:集体劳动实践、服务性劳动实践、专业生产劳动实践。

1.集体劳动实践,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进行自主安排,大一学年完成;

2.服务性劳动实践,由学生自主选择劳动项目,包括假期返乡参与农活、工活、家务活等各类劳动实践及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各类志愿劳动,大二学年完成;

3.专业生产劳动实践,为学生根据专业特色结合专业见习或课程实习、企业实习、创新创业、就业实习等开展的劳动实践,大三、大四学年完成。大四学生开展专业生产劳动实践以就业实习为主。

第二条劳动实践组织实施

劳动实践课程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指派专人担任课程负责人,负责劳动实践的组织、监督、考核和成绩录入,依据劳动实践课程考核表(附件1)强化过程考核。学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为课程负责人发放专项劳务予以经费保障。

第三条劳动实践课程考核

劳动实践课程实行二分制,即评价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四个学年的劳动实践课程成绩录入截止时间分别为大二开学前、大三开学前、大四开学前、大四第二学期的5月1日前。

1.集体劳动实践,课程负责人根据劳动项目编写指导手册或操作手册,明确劳动效果要求、工具使用、考核评价、安全保护等劳动教育要求。

2.服务性劳动实践、专业生产劳动实践实行申请审核制,主要考查学生参与劳动的真实性,劳动时间要够,劳动强度要足,体验感要深,收获感要强。学生要填写《服务性劳动和专业生产劳动实践考核认定表》(附件2),提交至课程负责人审核。

第四条 集体劳动实践要求

集体劳动实践内容应结合专业开展,充分发挥我校实习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基地、耕读教育实践基地的优势作用,注重体现耕读教育特色。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与人才能力培养需求,积极与社会企事业单位合作,拓展特色劳动实践基地场所,明确集体劳动实践的事项及地点,并报教务处备案(附件3)。集体劳动地点原则上在北京地区范围内,可依托学校校园、林场、苗圃等基地场所开展劳动教育。原则上各学院须提前一个学期向综合保障部、林场及苗圃等有关部门提交使用安排表(附件4)。

第五条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教务处与学生所在学院协商解决。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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