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学位?第二学位?双学位?
[发布日期:2006-07-09 点击数:

学位: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二学位:
第二学位是经批准设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两年,学习合格可获得第二个学士学位。第二学位只允许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报考。目前我校有一个第二学位专业,是工商管理。


双学位:
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学习了另一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同时获得另外一个学科的学士学位。目前我校没有开设双学位专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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