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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的注册网址在校生生育登记办理规程

来源: 作者:计生办 时间:2016-10-15 访问量: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校生包括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和档案在学校保留三年的村官,不包括毕业后户口滞留在校超过两年的人员。

第三条生育登记分为“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和“再生育子女”两种。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本市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办理本市生育登记。

第四条申请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的夫妻,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网站上下载填写《江南的注册网址学生生育申请表》和《江南的注册网址学生婚育状况证明》。婚育状况证明需经本人所在学院团委盖章。本科生申请表需经本人所在学院团委盖章,班主任和经办人签字,再经学生处盖章,经办人签字;研究生需经导师签字,再经研究生院盖章,经办人签字,提交计生办审核盖章。

夫妻均为高校集体户口的,如一方在外校,需其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婚育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在女方高校集体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夫妻一方为本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或非高校集体户),提交相关材料,在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夫妻一方为本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常住户口(或外省市非高校集体户),提交相关材料,在外省市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参照各地办理生育登记的相关规定。

夫妻一方户口在学校集体户,配偶为现役军人的,需其配偶现役部队开具其配偶的婚育证明。将《江南的注册网址学生生育申请表》提交计生办,填写生育卡片并盖章,提交至学院路街道办理相关手续。

在本市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的,还需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其配偶的婚育证明,在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

第五条按规定申请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学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网站上下载《江南的注册网址学生生育申请表》和《北京市再生育申请确认表》(一式两份),填写个人情况及申请理由后,本科生申请表需经本人所在学院团委盖章,班主任和经办人签字,再经学生处盖章,经办人签字;研究生需经导师签字,再经研究生院盖章,经办人签字,提交计生办审核盖章,再提交常住户一方户口所在地街道、乡()计生部门、区县人口计生委分别进行审批。

在本市申请办理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本市一方户口所在地街道、乡()计生部门、区县人口计生委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历次离婚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已办理过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还应提交京卫指导﹝20168号《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再生育行政确认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本规程自201661日起执行。

附:在校生生育登记办理规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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