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一、范围及对象:本地区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
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1、女方为我地区户籍的: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女方户口薄、结婚证、身份证到街道计生办填写新生儿入户申请表,即可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女方户口为本市农业户口,男方为我地区非农业户籍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孩):持男女双方同意小孩报非农业户口的书面申请、经女方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地址变更手续的《生育服务证》(需经女方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地址变更手续变为男方户籍所在地)、《出生医学证明》、双方户口薄、结婚证到街道计生办填写新生儿入户申请表,即可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