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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南的注册网址委员会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0-05-21 阅读次数:

2020年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党组和北京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实现北林崛起新征程“三步走”战略提供坚强保证。

一、全面纵深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1.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谋划和推进学校工作的总纲和主线。建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规程,形成“建立台账、会议传达、研究部署、及时总结”工作闭环。坚持领导班子在研究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时,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在对标对表中找准方向、明确思路、提出措施。(牵头单位:党政办)出台学校政治监督配套制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落地见效。(牵头单位:纪委办、巡察办、监察处)

2.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升政治建设能力与水平。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贯穿于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主线。加大《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的学习宣传,将其作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必修课。(牵头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制定学校迎接建党100周年行动方案,聚焦更好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促进党员践行初心使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牵头单位: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召开学校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全面落实《党的政治建设任务清单》《党的政治建设专项整改方案》。(牵头单位:组织部、党委党校)将“党的领导贯彻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的要求写入学校章程。(牵头单位:发规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按照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决策重大事项。(牵头单位:党政办)实施领导干部政治能力提升计划,举办领导干部政治建设专题培训班。(牵头单位:组织部、党委党校)

3.持续压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放松。与各二级单位签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相关制度,推进完成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全流程线上审批工作,修订完善线上工作群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校内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内容审核发布工作。强化网络舆情监测,研究制定《网络舆情预警处置工作规程》。探索建立意识形态责任函询和约谈机制。(牵头单位:宣传部)

4.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实践中检验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压紧压实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划区划片划分责任管理”“停课不停教、停课停学”等工作。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组织保障、底数摸排、分类防控、服务管理和宣传引导工作。按照北京市统一安排逐步恢复教学秩序,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的有序衔接。(牵头单位:疫情防控各工作组)加强对扶贫工作的政治领导,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注重干部选拔配备,加大科技扶贫、教育扶贫和消费扶贫等工作力度。高质量完成科右前旗定点扶贫工作任务。做好对口支援新疆农业大学工作。(牵头单位:组织部、发规处、人事处)

5.发挥巡察“政治体检”作用。出台《巡察工作规程》和《巡察工作底稿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完善政治巡察指标体系。开展一轮巡察“回头看”和两批次巡察工作。强化巡察结果应用。出台巡察和纪检监察工作会商沟通相关制度。(牵头单位:巡察办、纪委办、监察处、院(系)级党组织)

6.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支持校纪委更好履行监督责任。推进更深层次的“三转”,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明确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院(系)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等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职责。探索创新院(系)级党组织日常监督工作体制。(牵头单位:纪委办、监察处、党政办、组织部)

二、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基础

7.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持续深化党支部质量建设年工程,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组织部、党政办、院(系)级党组织)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的意见》,实施建强院(系)党组织行动计划,加大全国“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创建。(牵头单位:组织部、院(系)级党组织)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规范学术组织审议决策事项范围和程序,强化学校党委对学术组织的领导。(牵头单位:党政办、人事处、院(系)级党组织)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加强干部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注重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工作中考察识别干部,注重在基层和艰苦岗位选人用人。完善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双向挂职力度,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牵头单位:组织部、党委党校)聚焦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好党的知识分子工作。(牵头单位:统战部)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提升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质量。(牵头单位:离退休工作处党委)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

8.锲而不舍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专项检查。(牵头单位:纪委办、党政办、组织部、党委党校、人事处、计财处、国资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牵头单位:纪委办、监察处、党政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每逢重要节日开展教育提醒,组织监督检查。(牵头单位:纪委办、监察处、党政办)持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年,推进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管理工作规范落细落实。(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全面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制度。编制《教师职业行为/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手册》。(牵头单位:教师工作部)

9.严肃党规党纪。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畅通举报渠道,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作用。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纠正错误。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处理措施。完善廉政谈话、信访举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信访查办和问题线索处置,用好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组织和个人依据权限进行问责。(牵头单位:纪委办、监察处、巡察办、组织部、院(系)级党组织)

四、压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

10.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贯到底。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出台我校相关制度。(牵头单位:党政办、组织部、院(系)级党组织)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重要领导责任。把学习贯彻《规定》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学校处级干部培训班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宣传部、组织部、党政办、院(系)级党组织)出台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校处两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牵头单位:组织部、党政办、院(系)级党组织)推进构建校党委全面监督、校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融为一体的“大监督”工作格局,探索关于我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办法。协助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校党委决策落实。(校纪委)推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院(系)级党组织主体责任、院(系)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牵头单位:纪委办、监察处、相关党务部门、院(系)级党组织)落实廉政文化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教职工廉政教育和学生廉洁教育,分级分类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廉洁修身教育、师德师风教育(牵头单位:宣传部、组织部、党委党校、教师工作部、学工部、研工部、院(系)级党组织)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典型案例告诫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牵头单位:纪委办、监察处、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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