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计算机类本科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来源:暂无 发表时间:2022-12-27

信息学院计算机类本科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2022年修订

信息学院自2015年起对同属于工科计算机类专业实行按计算机类统一招生、培养,至今涵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物联网工程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五个专业。计算机类专业在第1-3学期依托学科基础平台进行基础培养,第4-8学期分专业培养。

保障计算机类专业教育教学管理的顺利实施,引导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特制订本办法。

一、大类分流工作的基本原则

学院组织计算机类专业在第三学期开展大类分流工作,根据学生自身的学习成绩、学习兴趣、学业规划,在所属计算机类内确认主修专业。

学生的学分积按全学程计算。

已经确认过主修专业的学生,学籍异动后不再重新确认主修专业,按照第一次确认的主修专业进行后续学习。

二、大类分流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大类分流工作管理委员会主任2名(院长党委书记),副主任2名(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成员由各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团委辅导员担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学办公室。主要对学院计算机类分流工作方案进行审核,监管分流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分流工作

2.各教研室(专业)成立大类分流工作小组,组长1名(教研室主任),组员2名以上,由教研室教师经自荐及推荐产生,报大类分流工作管理委员会通过。主要负责组织落实本专业大类分流工作。

3.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各专业招生自然班级数量。专业容量=班容量*班数,班容量=int(M/N)+1,其中M为本年级计算机类学生总人数N为本年级各专业自然班级数量之和

三、大分流工作程序

大类分流工作安排在第,按下列程序进行:

1学院向学生公布大类分流政策,学生根据学院每年计算机类分流工作方案,递交申请依次写明第一、、五志愿

2)教研室(专业)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当申请人数低于专业容时,申请学生都直接进入主修专业确认名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申请人数超过专业容量时,按全学程学分积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直接录取专业容量的80%,其余名额教研室可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兴趣并结合对学生能力的考察,通过面试录取。若申请学生放弃面试,最终参加面试人数低于专业容量,则按照学分积排序依次录取。

3)学院大类分流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同时开展录取工作,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选择该专业的学生。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依次按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志愿择优录取。

4教研室(专业大类分流工作小组将分流结果提交学院大类分流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各工作小组分流结果,报管理委员会、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

5公示结束后,大类分流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分流结果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审核

6学院教学办公室根据分流结果,在教务系统对学生进行学籍异动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教学管理文件。本办法自2021级本科生开始实施,由信息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信息学院各专业面试考核评价表

信息学院

202212


附件:

信息学院各专业面试考核评价表

评价项目

评价指标和分值

得分

学习成绩

大类平台课成绩综合评定和年级排名(30分)

专业规划

学生对所选专业的了解以及未来的专业规划(20分)

学习兴趣

重点考察学生对所选领域编程技术学习的兴趣和动力(20分)

学习能力

重点考察学生自我学习和管理能力(20分)

职业规划

重点考察学生毕业后想从事的行业和职业发展需求(10分)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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