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23,阅读:
经学生自愿申请、学院推荐及校内专家评审,我校现拟推荐学生1名参加2021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三等奖学金的申报。学生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10月29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