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du
map

研究生招生

工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2020-05-28

根据学校《关于制定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和学科考核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及上级部门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各种的各项要求,工学院 2020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资格审查、招录程序、信息公开、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结合工学院实际,重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首位。学院复试工作均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进行,采取有力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设施设备以及工作用具杀菌消毒等工作。要加强复试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为复试专家、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且复试场所人员间距不得低于1米。同时要提醒考生采取必要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二)科学选拔。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同时,注重选拔与培养的整体性,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考核。将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要重视考生的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进行全面地、发展地考查和评价。

(四)公开公平公正。复试录取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评分公正、监督有效,坚决维护招生工作的公信力。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书记、院长担任,学院院班子成员、学院纪检委员、学科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审定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研究复试录取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其公平、公开、公正。

(二)成立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分党委副书记、学科秘书、研究生秘书等人员组成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保障复试环节运行全过程。

(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开展复试工作。按一级或二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成立复试专家组,每个复试专家组至少由5位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不少于3人,且至少1人必须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能力。组长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或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指定的副教授以上人员担任,另设秘书一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

三、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科目及内容

考核环节成绩满分400分,由外语(满分100分)、专业基础与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科技创新能力(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四部分组成。

受疫情影响,复试采用中国移动“云视讯”(app,用于笔试)、中国移动“云考场”(网页,最好使用谷歌浏览器,用于面试)、腾讯会议(备用软件)“双系统”进行,采用“双机位”复试,“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复试场所远端)。考生进入视频会议后,将准考证、身份证与本人同框验证身份,镜头环摄四周,保证附近2米范围内无书籍、电子设备等,保证复试环境安静且独立参加考试,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

复试设备要求:电脑端及手机端下载中国移动“云视讯”和腾讯会议,必要的机器支架和收音设备

各位考生须提前做好设备及网络准备,并配合学院、学科专业做好软件使用的测试和调试等相关工作。

具体考核形式、时间请查看各学科具体办法。

诚信和违规考生查处。考生须在复试笔试环节开始前,面向镜头展示签署的纸质版《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四、复试办法、复试安排、复试结果的公布时间、方式

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公布网站:

http://gxy.bjfu.edu.cn/yanjiushengjiaoyu/yanjiushengzhaosheng/

复试结果公布时间:2020 年 6月 30日前。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在充分保障考生权益和尊重导师招生意愿的基础上,通过采用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的方式,严格按照学校录取办法进行录取。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的考核综合成绩排名和导师招生名额,综合确定拟录取人选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审查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拟录取人选名单,确认无误后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疑义后,学院将拟录取人选名单及其考核成绩报送研究生院进行复审。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属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查不合格。

②复试总成绩不合格。

③单项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④入学总成绩合格但无导师接收者。

⑤体检不合格。

⑥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⑦提交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

六、政审及调档说明

1、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9 月份开学前档案不到校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并以公函形式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其三年内不得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2、凡确定为拟录取的博士生须进行政审,由学生联系本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填写政审表。

3、2020 年调档函可随录取通知书发放。

4、学院分党委指派专人负责接收、保管、审查考生人事档案,入学报到时重点查验应届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于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以便做出相应处理。考生人事档案于 2020年 9 月底前按有关规定整理好后移交档案馆。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公开网址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gxy.bjfu.edu.cn/

(二)监督方式

院纪检委员全程监督复试过程,监督面试环节。

(三)投诉方式

学院投诉电话:010-62338142

学院投诉邮箱:wangxueqi@bjfu.edu.cn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336079/010-62338214

电子邮箱: yzb@bjfu.edu.cn

校纪检监察处:010-62336014/010-62338237     

电子邮箱:jiwei302@bjfu.edu.cn

北京市研招办:010-82837456

八、其他要求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负责,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为直接责任人。

2、各一级学科根据学院制定的复试方案和相关要求,制定具体复试方案,并报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审核。

3、确保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精神, 做到公平公正,在学校研招网和工学院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所有复试环节录像备查。

4、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学科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招生领导小组将对录取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

5、复议程序。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在复试结果公示 3 天内接受考生申诉,根据申诉理由进行复议。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 经调查确实有异议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6、体检安排: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疫情期间,取消统一体检,考生应在拟录取后自行到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angxueqi@bjfu.edu.cn。

九、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江南的注册网址工学院。

 

附件:

1.诚信承诺书

2.各学科复试办法

 

 

 

 

 

江南的注册网址工学院

2020年5月28日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