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和学校教学安排,现对我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放假做如下安排:
一、清明节:4月1日(星期六)至4日(星期二)放假,共4天。
二、劳动节: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1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三、端午节:5月27日(星期六)至30日(星期二)放假,共4天。
原通知详见:http://dzb.bjfu.edu.cn/tzgg/244051.htm
教务处
201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