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规章制度

[转载]江南的注册网址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020-03-13

北林校发[2018] 2号

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江南的注册网址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实际情况,在对有关规定修订的基础上,形成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统考统招并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的转专业管理。

第二条 转出、转入专业实行双向选择,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拟转入专业的相关考核,考核合格者经转入专业同意后可以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三条 各学院可以接受转专业学生的比例,原则上以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10%为宜。对于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学校适当控制专业转入人数。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大学期间,患有某种疾病,经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3.因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学校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第五条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结合创业、参军期间从事的相关领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

第六条 高考分数高于拟转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的申请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七条 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在校期间受到处分者(处分解除后不受影响);

2.按国家特殊招生形式录取且不允许转专业者,含定向生、国防生等;

3.不符合转入专业体检要求者;

4.休学、保留学籍、应予退学者;

5.其他经学校审核不适合转专业者。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学生只能申请在艺术类专业内转专业,外国语保送生只能申请在外语类专业内转专业。

第九条 学生可于入学后第二学期初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或于入学后第四学期初在学科门类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学生在第四学期申请转入林学类、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可不受门类限制。

第十条 转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

1.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对转入条件、考核内容、方式、程序等均应做出明确规定,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学院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末向教务处报送接收专业、接收学生数,由教务处审核后,公布相关材料;

3.申请转专业学生填写《江南的注册网址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每位学生限报一个志愿;

4.各相关单位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学生处负责审核学生处分情况,招生办公室负责审核国家特殊招生形式和提供各专业体检要求,教务处负责审核学生学籍状态。审核通过的申请学生名单由教务处转至拟转入学院;

5.拟转入学院按照公布的接收条件对学生进行条件审核;

6.拟转入学院组织条件审核合格的学生参加考核,学院考核后将拟录取结果报送教务处;

7.教务处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的,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 获批的转专业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在教务处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学籍异动手续一经办理,不得退回原专业。

第十二条 转专业学生一般应转入同一年级,转专业后,学生须按新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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